“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又臭又长!”
看了这篇业务约定书,丁逸难掩气愤之情,把这本档案狠狠地拍在了桌上“真是他妈的王八蛋!”
丁逸本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看这篇业务约定书的,他很担心自己在他们的约定价款中不够值钱,如果合同的价款只有几千块、几百块,几十块,几块钱,或是几毛钱几分钱,在别人的眼中他要是如此地不值钱,那他的脸就丢尽了,传了开去,也影响他今后的出场身价,关系到经济利益,所以自然心里惴惴,但看到合同约定陷害他的金额是200万元,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和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和gdp的快速增长因素,在几年之前200万元也算是一笔巨款,为了达到陷害自己的目的,这个高总竟然支付给刘勇200万元巨款,远远超出了调查行业的市场行情,也远超出了当时黑社会买一条人命的价码,说明自己身价不菲,丁逸的心里还是比较得意的,但看到最后却是越看越气,尤其是看到自己的签名竟然是由一个捡垃圾的同志代签的,使他的自尊心大受伤害,怒发冲冠,所以才将这本档案气愤地拍在了桌上,给了这篇业务约定书“又臭又长”四字乘以两遍等于八字评语,说完了仍然难解心头之恨,恨不得把这高总和刘勇两人叫到跟前,让他们用力互相去刷对方的脸,刷成两个猪头饼刷到脸肿得连他们父母都认不出他们为止。
但做任何事都要镇定,不能让情绪主宰了自己的判断,就因为太气愤所以丁逸几乎失去了理智,忘记了刘勇已经上吊身亡的事实,还出现了企图把他叫到面前让他和高总互相刷对方的嘴巴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出现,这是危险的,丁逸于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倒了一杯水全部喝下,然后对自己连说了三百多遍“淡定而不激动,要知道你丁逸是最棒地”经过了这么一整套流程,这样才勉强压抑住自己的情绪,开始了自己有条理的分析工作。
从这份业务约定书看来,签约的甲方,他是否真的姓高很值得怀疑。因为作为调查行业的正式法律文本,签署业务约定书,必须要签署双方的真名。就像捉奸在床调查公司的法人代表刘勇,在本约定书上签的就是他自己的真名,并没有按照他的职务签成“刘总”这是签署合同的一个基本常识,但这个高总,除了他姓“高”名“总”之外,他都不应该签署“高总”这两个字“总”字是对他的称谓,而不是他的名字,正常的情况应该是“高明”、“高大全”、“高二狗”、“高蛋蛋”、“高**”、“高射炮”之类,这样才是他的名字,才是合同的签名方法,而不应该用高总这两个字。既然用了“高总”这两个字,那就说明他不愿告知刘勇自己的真名,所以才用了“高总”这两个字来代替。再既然他不愿告知刘勇他自己的真名,那么可以推论,他的这个“高”姓,是否是真实的,也很值得怀疑了。
从这份业务约定书还可以看出,高总的主要目的是让丁逸达到入狱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判决结果。这从业务约定书中的奖励金额可以看出。如果刘勇达到让丁逸入狱三年及三年以上的效果,高总将支付给刘勇160万元的尾款,而当刘勇未能达到使丁逸入狱三年及三年以上的要求,则他能够得到的款项要少得多。按照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原则,给的赏金越高,对方做事的积极性越大,再本着谁都不会跟钱过不去的原则,这个奖励政策自然会使刘勇想尽办法让丁逸入狱三年及三年以上,这在这份业务约定书中的价码分析,丁逸获刑三年及以上,就是高总最鼓励的一个结果。
而其他的选项,似乎对高总来说就无足轻重了。入狱三年以下,只付给尾款20万元,比起三年及以上的160万元,足足少了七倍,而管制、拘役的2万元,行政拘留的200元,与160万元相比,更是天壤之别了。如果刘勇没能达到让丁逸入狱三年及以上的要求,他的收入要比达到这一要求少得太多了,相信只要是在刘勇的立场之上,无论是谁,都会努力让丁逸入狱三年及以上的。
但高总这么做,又是为什么呢?
他为什么要让丁逸入狱三年及以上呢?
换句话说,这样的要求,里面包含着怎样的险恶用心呢?
丁逸和高总并没有私仇,这个高总为什么要陷害他呢?话说回来,就算有私仇,丁逸自己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得罪了这个高总,他也没必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报复他。花钱雇人把他丁逸暴打一顿,或是请个杀手把他丁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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