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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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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只猫,另加三双拖鞋。

    “你该不是认为李芝梅把睡衣穿反了吧?”她小心回答。

    他很难不在心中叹气,差劲的嫌犯碰上差劲的侦探。

    “这是什么?”他指着画面上方,吊灯上突出的些微红光。

    “啊!你装的摄影机”

    “对,曾让我心脏差点停止的大漏洞,没想到摄影机出了毛病,而吊灯光线却遮不住摄影机开动时产生的微弱光源,此光源一直发生到带子用完为止,而李芝梅却丝毫没有发现。”

    “你是说她简直是白痴?”

    “可能要再严重些。她一回家即发现屋内有异动,连看门狼犬也被人迷倒在地,她却连一点警觉性都没有,依然过着她快乐家居生活。如果她曾有图谋不轨的动机,应该会小心周遭的变化,但是她没有,甚至胡涂到患了暂时健忘症的地步,老是忘东忘西,开过的面纸忘了,猫在那里忘了,连自己脚上的拖鞋都穿了三次,这种嫌犯很难成就大事业。”

    “可是,她可能谋杀了三位老公”

    “可能,当然可能,案情调查过程里没有肯定的假设。我先暂时做一次大胆假设,谋杀动机内有其它人参入,也就是说她无法一人完成精巧谋杀案,必由其他人协助下完成,或者,她一直被蒙在鼓里,掉人别人所设计的谋杀计划。”

    她吓了好大一跳,曾曼所言和任子扬、陈榆不谋而合

    “那李芝梅的处境相当危险”

    “至少到目前,她的第四只猫还未离奇死亡,而她也未有再嫁老公的行动。”

    “你是说,可能有人因爱生恨,才杀害她所爱的人?”

    “任何假设都可能存在,不过那是你的假设。我认为应该是她所认识、且对她没有防备的人才能办到。”

    她立刻想到陈榆除了她还有谁?

    “从事件发生,有一个人经常和她保持联络,而且由他介绍下投保这家公司意外险,可能是她下一个老公对象。”

    “谁?”

    “一个叫做任子扬的律师。”

    丁蔷觉得自己变成爱看侦探小说的读者,而不是可能举世闻名的大侦探,因为她急于知道案情如何发展。

    陈榆有动机图谋不轨,任子扬也加入嫌犯名单之内,后者比较可能,前者就要让她费尽脑汁了。

    等不及曾曼将泡面泡软,她狼吞虎咽替他吃完,然后拖着他出门。

    “别这样,人家会以为我们要赶早场电影。”曾曼慢吞吞说着,被她拉住的手阵阵发毛。

    早上九点赶电影,怕人家会误会侦探太闲了。

    “你开车吗?”她问,想到自己的老爷车临时出了毛病,或者坐他的车速度会更快些,她急着向李芝梅逼供。

    他指着门口墙壁边停的一辆车。

    “脚踏车,可能载不动你。”他看着她硕长个子说。

    丁蔷立刻翻白眼,望见那辆只有两个破旧轮胎支撑的骨董物--以他们俩人的体重足以分解它的结构。

    她不由得为她侦探事业担忧,看来干侦探的待遇不如预期的好于是他们只有给钱让鬼推磨,改搭出租车直奔陈榆住处。下了车,等不及曾曼从口袋里掏钱出来,她先替他塾了出租车费。

    免费助手不错的嘛他还在这么想,两人已进入陈榆的豪华住宅里。

    高级住宅大厦里,占地约五十余坪的房子,装潢称不上高雅,却花得起和高雅形容等级的价钱,结合传统和现代凌乱布局,例如欧洲进口的几何图形沙发配上传统巨大供奉神明之案桌,或者眼花撩乱的吊灯、莫名其妙的磨石子地板、粗制滥造的雕花木头隔间等等,都看得出屋主的品味--极容易受骗的个性。

    经过女主人热情招待和几许怀疑目光观察之下,丁蔷和曾曼套出了不少有关李芝梅的隐私生活。

    她和李芝梅是高中同学,毕业后李芝梅就嫁人了,而陈榆却一直嫁不出去(看得出来),至今仍保持单身身分。他们一直保持密切联系,主要由于两人家庭背景相若,皆为富贵人家子女,所以许多臭气皆相同。

    “芝梅她非常多情,喜欢交朋友,对朋友也很好,因为她没有兄弟姊妹,丈夫也常经商在外,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孤独一个人的,我常过去陪她,有时也住在她那里一阵子,对她的生活情况非常了解。”

    “她喜欢养猫?”(以下皆由曾曼问话,丁蔷则在一旁发呆。)

    “她啊!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怎么养动物呢?她第一任丈夫爱养猫,所以一直养到现在。”

    “养到现在?已经第四只了”

    陈榆面显为难。

    “大概是养成习惯了吧!所以猫死后立刻找一只代替。”

    “怎么死的?”

    “她老公?”

    “猫。”

    “喔,兽医说贫血、营养不足、荷尔蒙失调等等。”

    “就是照顾不周了?”

    “不太可能,李芝梅可能不太会照顾猫,可是她那三个老公可爱猫爱得很呢!他们家里有许多关于养猫的书籍,而且兽医院就在附近。”

    “李芝梅婚姻幸福?”

    陈榆明显地犹疑了。

    “哪一次?”

    “三次。”

    “嗯怎么说,她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女人?”

    “哪一方面?”

    “性。”

    当场,丁蔷人脸红如发烂西红柿。倒是曾曼镇如泰山,或许他脸红的速度也很慢。

    “你指她的老公嗯,很少在家?”

    陈榆从沙发上跳起来,表情非常激动。

    “可以这么说,他们都是性无能!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芝梅除了有钱之外,没值得男人喜欢的地方,而他那三个老公就是为了钱才娶她,我老是劝芝梅,她就是不听,结果徒有老公,却过着如寡妇一般的生活!”

    “你是说他们很少呃运动?”他望一眼丁蔷热汗淋漓、坐立难安的姿态,改用比较生理的用词。

    “他们对芝梅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可以整天和女秘书打情骂俏。”

    曾曼深深看了陈榆一眼,她似乎感到自己用词不当。

    “你对她老公的为人可相当清楚,好像超出友谊范围”

    “没错!”陈榆笃定承认。“芝梅是我这辈子中,除了父母以外最珍贵的朋友,因为她太容易上当、太容易受到伤害,所以我认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我曾私下找人调查她老公在外面的行为,幸好没让我抓到把柄,否则我绝不饶过他们。”

    看到胖女人生气模样教人怵目惊心,肥肉堆里充满仇恨,和减肥班里楚楚可怜的神色截然迥异。

    “她曾替她三个老公投了巨额保险,你知道吗?”

    陈榆露出疑惑。

    “芝梅不需要保险的,她本身就十分有钱,大概被人游说后投保的吧!我曾听她说过保险的事,当时她并不是十分熟中。”

    “任子扬吗?”

    丁蔷心口严重跳了一下,只要提到此人名号,就会令她浑身难受。

    “他和我们是好朋友,以前芝梅只要财务上有纠纷,都由他代为处理,后来知道他接了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还不是因为他的缘故才会投保,这你要问芝梅才会清楚。”

    “你为什么要替李芝梅请私人保镖?”

    陈榆深深看了丁蔷一眼,丁蔷立刻正襟危坐起来。

    “任子扬介绍的,说他女朋友对这一方面十分在行,所以才请丁蔷小姐帮忙。”

    “女朋友!”

    丁蔷尖叫起来,这是她进来后第一次开口,当场吓到两个人。

    “你们不是快要结婚了?”陈榆奇怪她的惊讶,好像被刀刺中了心脏一样。

    而曾曼好像也被刀刺中心脏,感觉十分奇怪,比皮下脂肪难受更厉害些,当他开始对女人产生好感时

    “我我他他算了!”丁蔷气得闭上嘴。

    陈榆继续往下说。

    “我觉得事情并不单纯,短短几年内发生这么多事情,而且她老公死后,猫也死了,好像有人不让她顺利生活一样。尤其她告诉我,好像常常被人盯着一样,所以由不得我不担心。”

    “盯着?”

    “对,在她家里。”

    顶着大太阳,两人迅速躲入快餐店里。

    曾曼叫了杯熟咖啡,丁蔷则要了超大杯可乐,两人准备就此度过漫长午后。

    在丁蔷可乐快喝完时,曾曼好不容易开口。

    “你认为如何?”

    丁蔷正有忍了好久之长篇大论要发展。

    “陈榆杀了她的老公!事情很明显,陈榆非常爱护她的好朋友,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她还会私下找人调查李芝梅老公在外头的行为,可见已超出正常友谊范围,说不定她有同性恋的趋向,所以嫉妒爱她的老公们,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杀了他们!”

    “猫呢?”

    “嗯猫也爱李芝梅啊!顺便杀了猫以泄恨。”

    “找私家侦探理由何在?自掌嘴巴?”

    “嗯这个没事找事做吧!”她理直气壮说。

    唉!要训练丁蔷成为理想助手,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那你认为李芝梅和三位老公如何?”

    “哪方面如何?”

    突然四五位客人蜂拥进来,使丁蔷听不见他说的话,要他大声点。

    “性!”

    店内一片寂静,同时有几十只眼睛朝着他们看。

    丁蔷用力吸一口气,猛然喝完已到底的可乐。

    “你对性的看法如何?”曾曼依旧维持他放大的声量,丁蔷大力咳嗽,脸部已涨成紫红色。

    “小声点,你是指李芝梅的婚姻生活吗?”

    曾曼顺言压低声音。

    “不是,我想知道正常女人对性的感想,所以问问你的意见。”

    “那你问错人了,我没有性经验。”

    “什么?你没有性经验!”

    店内全部的眼光往他们这边聚集了。

    曾曼绝不是故意要这么大声吼叫,是因为他太惊奇了,想不到现代女人还能守身如玉到现在,尤其她又是快结婚的人

    这家快餐店当然待不下去了,丁蔷以十足马力把曾曼拖到附近人烟稀少的地方。

    公园一角林荫处,有鸟语花香,非常适合谈情说爱的地方。

    某大神探与某大侦探--正在辩驳男人与女人的性观念。

    “照李芝梅个性看来,她注重精神生活,所以原谅她丈夫不解风情的态度。”

    “是吗?从她卧房浪漫气氛看来,她倒是十分浪漫的女人。”

    “浪漫女人不一定十分喜好嗯床上运动,如果她丈夫真的身体不好,女人会体谅丈夫辛劳而不勉强的。”

    “他们却可以和女秘书打情骂俏,难道女人也无所谓吗?”

    “如果是我就杀了他们!”提到这点丁蔷勃然大怒。

    如果丁蔷是李芝梅,案情就真相大白了。

    “你该不是说李芝梅有动机杀了她丈夫?”

    丁蔷在思考罪犯动机这里,反应就比曾曼慢许多了。

    “列入考虑范围内,总是女人嘛!”

    真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丁蔷鼻孔直冒烟。

    “猫呢?”

    “猫皆由丈夫照顾,顺便杀了它以泄恨吧!”他学着她的语气。

    不过,丁蔷并没有听出他话里的促狭意味,她认为非常有道理。

    他们打算晚饭再去拜访李芝梅,在剩下的等待时间里,丁蔷用慢跑打发。

    她绕着公园跑步,曾曼则懒洋洋躲在公园椅子上,享受黄昏美景。

    是个奇怪的女人

    跑步时,微风撩起丁蔷的短发,额头上挂着细汗,影子追在她脑后,她看起来像个充满生命力的高中女生。

    很少碰到这么高的女人,清瘦,健康

    丁蔷两条瘦腿没命地往前奔跃,那是她练身的主要运动,她认为侦探随时有“逃命”的机会,如果像那名只会躲着偷懒的男人,绝对会被子弹射穿脑袋。

    其实她满漂亮的,应该说是可爱、青春、活泼、无忧无虑以他所能想到“不是用来形容女人”的形容词。

    她边跑边瞄着他,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唯有晶亮的眼光不断闪烁“睿智”光芒总觉得他是值得信任的人,虽然没有哥哥们孔武有力的身躯,但也让她觉得亲切,大概同病相怜、同样落魄、相同志向所产生的好感吧!

    但绝对比外表英俊、内心险恶的任子扬值得信任!

    她坚定地想。

    “你认识任子扬多久了?”

    当她绕过他身边顺便问一问。

    “从我懂得讨厌一个人开始。”

    他还没有问另一个问题,她便跑开了。

    吸着凉风,他竟然有些暗自欢喜,原来他们的关系不像他所想象,而她也说明了还没有嗯进行现代男女新游戏,可见是任子扬一厢情愿的想法。

    她又跑过来了

    “他故意拖你进来这场谋杀案里?”

    “为他脱罪吧!他总认为女人都该爱上他,为他无怨无悔牺牲奉献,臭男人自大心理。”

    她又跑掉了,他看着她的背影

    臭男人自大心理?女人逃避爱情最常用的借口,可想而知,她和任子扬的感情在他出现之前

    他摇摇头,怎么回事?该不是被黄昏浪漫气息迷昏了头,身陷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之中,居然有闲暇想到爱情

    正想到这里,她又绕完一圈,正朝着他走过来,大剌剌坐到他身边。他不由得吓出冷汗。

    “你有没有追过女孩子?”她挥着汗说。

    “没有。”他颤抖地说,因为她坐得太快,以致触到搁在椅子上的手,他急忙抽回来,清楚感到皮下脂肪抖个不停。

    他说的是实话,以他缓慢行动绝难追到女朋友,通常都是女孩子追求他。

    “幸好。”她好像松了一口气。“越是死皮赖脸追女孩子的人越教人讨厌,现在是男女平等时代,要有喜欢的男孩子,我一定主动去追求。”

    她转头看到他苍白的脸,觉得奇怪。

    “和案情有关吗?”

    “没有有,我可以多认识一下你我的侦探伙伴。”他不由得谄媚一下。

    果然她乐不思蜀。

    “对啊!既然我们目的相同、见解一致,应该花时间多了解对方,说不定变成很好的朋友。”

    他身体抖得更厉害了,好像女人恋爱--都是以做朋友为开始

    “你有没有交过女朋友?”

    “有”

    “那一定被抛弃了。”她看他--看到女人就不知所措的样子--立刻下了结论。

    “嗯。”“曾不会很伤心?”

    “不会。”

    “为什么?”

    “因为她一天到晚嫌东嫌西,分开了也好,耳根子图个清净。”

    可怜的自卑男人心态,很少女人会喜欢像侦探这种“吃力不赚钱”的工作,尤其又是落魄侦探。

    由于同情心理,她认为他又变得可爱一些,他的眼睛很有侦探前途的睿智双眸,所以对他好感又增多了许多。

    被她如此深情大眼睛盯着,曾曼吓得低下头,脚底不断有凉意上升,充分感觉被女人宰割的恐惧感

    突然,一片落叶飘过来,丁蔷以为炸弹般猛然倒下来--正倒在曾曼双膝之间。

    当发现只是一片落叶后,丁蔷拍拍胸脯坐起来,然后发现

    曾曼翻起白眼,全身僵硬不能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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