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陆绩气吼吼的赶到北门,却见城门大开,地上止有鲜血三两滴,连个伤兵都没有。
陆绩劈头盖脸的就问道:“人呢?”
北门这里虽然没有武艺高强的将士,但是城内有守军,城外还有孙翊带来的军士。只要城内守军拖得二人一时半会,城外军士将门一堵,张锋二人还能插翅飞了去不成?
哪知已经是人去楼空!
守军皆是一脸呆泄状,一小校大胆言道:“那二人欲硬闯城门,我等欲拦,不料那男子言:‘这是吴王郡主,哪个敢动手,不怕杀头么?’那女子随身所带兵器,确是吴王所有,小的们不敢造次。伤了郡主,这便让那男子趁机杀出门去。”
“一群蠢货!”陆绩的鼻子都气歪了。一个过气的郡主,一个已经成了“破鞋”的郡主,居然还有这等的威信,这些大头军都是白痴么?
其实他是急昏头了,不是孙尚香的威信高,而是孙权的威信高,孙尚香不过是狐假虎威而已。
“他们有马没有?”陆绩终于想起一个关键问题。
“没有,他们想抢来着。但是看到人太多没动手就跑了。”
“没有就好。没有马,他们也跑不快。所有的骑军,顺着大跑追。”陆绩终于作出一个冷静的决定“其余人随我往山路追!”
张锋不是傻瓜,如果走大跑肯定会被追上,而走山路双方都没什么优势了。不过以防万一,这个狡猾滴狡猾滴家伙故意虚虚实实,还是派出了骑军走大路。
留下人报信给孙翊,陆绩带着人马风风火火朝山上追去。
陆绩不过一个文人,虽然也会几手剑术,比身体强度又怎么会是沙场出身的张锋对手?连孙尚香也不见得比得过,好歹人家也是天生的逛街高手。
可是陆绩却有手中的秘密武器,那就是投降的山越兵,号称无当军。孙权这些年学乖了,对山越不再是一味的剿灭,而是拉拢一批,分化一批,打击一批,这些年也有些山越人愿意加入孙家,只不过待遇肯定没汉人好。不过是有条活路,不会饿死罢了。
无当军都没有铠甲,一身全是动物皮毛,光着两只大脚丫,跑在山里键步如飞,一般的人根本撵不上。他们常年累月生活在山中,捕猎野兽,自然身手较常人好得多。思想又比较简单,好控制,这样的兵谁不想要?
当然纪律也难免会天生的差一些。
张锋拉着孙尚香一路狂奔,一头钻进山中,与陆绩所料不错,走大路实在太危险。
可是一阵急跑,孙尚香又是长期骄生惯养的,不多时就娇喘吁吁,香汗淋漓。
“天啊,累死我了。”孙尚香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慢点吧。”
张锋无奈,速度慢了下来。有一步没一步在山里蹭着,尽量走些难走的堵坡,可是过了一刻钟左右,张锋有种不安的感觉,自己被盯上了。
挚出剑来,一手扶着孙尚香,两目警惕着打量着四周。
“嗖”的一声轻响,孙尚香如同雷噬,轻声“啊”了一下,手一摸脖子,上面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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