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克自以为是的推论。
离人倾浑身一颤,知道“间谍”这个名声一成,杀手集团肯定追到天边也不会放过他们的,赶紧辩解:“不是不是,您老误会了,他只是机缘巧合,呵呵,巧合而已!”
狼克不信任的看着离人倾:“杀手是不说谎的!”
离人倾心里骂著:“老子才不想做杀手呢,还不是你逼的!”脸上却做了个坚决的表情,任何人看了这副表情都会对他的话确信不疑的。
狼克冷笑一声,忽然紧张得站了起来──场中兰若云大发神威,正把鹰先生逼得后退连连。
紫气大盛,兰若云的身影瞬间消失在紫气里,一股紫风从那团紫气里分散出去,向著鹰先生暴卷过去,将他裹住猛地抛上半空。
“桀桀桀~~!”怪人忽然在半空中使出了个怪异的身法,似滑行般飘落地面。
“轰呢波罗!”怪叫一声,举起大砍刀,激射起一股!气,向著沙漠砍了下去,一道黑色的怒光带著黄沙在地面上向兰若云涌了过去。
兰若云忽觉得心里一阵烦躁,类似于少年时初见到谷中怪兽的感觉。
知道这是怪人的绝招,不敢轻视。
双手交接,把全身紫气尽可能多的聚在双手,凝结凝结渐渐成了一个结实的如有实质的紫色波气球体,运足劲力向著那道地面黑光抛去──“轰隆~~!”
巨大的响声震撼著大沙漠,围观众人耳鼓一痛,声息全无,片刻才从失听中重新新获得声音。而被劲力碰撞激起的黄沙几乎将众人掩埋。
黄沙散尽,兰若云意气风发的站在战场上,脚旁边赫然现出一个三丈长宽一人多深的大坑,而那个红衣怪人鹰先生却影踪全无。
“任务失败,全体撤退!”狼克跨上马,下达命令,回头看了一眼兰若云“我是一个杀手,你虽不杀我,但我却不会放过你,从此后杀手集团将天涯海角的追杀你,好自为之吧!”
一队黑衣人绝尘而去。
“为什么不把他们解决掉?”离人倾挥手做了个“斩”的姿势。
“我总感觉狼克在特意维护我!”兰若云喃喃的说道。
“别自作多情了,你没听他说不会放过你吗?”
“算了吧,毕竟他教给我们很多东西,也算是我们的老师了!”
“你总是心太软,早晚会吃亏!”离人倾嘟囔著,忽然惊奇道“咦,那个怪人跑哪儿去了?”
“笨蛋,当然是被本高手打跑了,否则狼克他们怎么会后撤!”笑了笑,捂住胸口,一丝血迹出现在嘴角
“你~~?”离人倾大惊。
“好霸道的刀气,他绝对不是人类!”看着离人倾关注的目光,拍了他肩膀一下“走吧,没事,只是被震了一下!”忽然面现痛苦之色:“呜呜不小心咬到舌头了──!”
离人倾:“”从来没想到马忒地能喝水,两人由于携带清水不足,在懒惰于饥渴之间选择了懒惰,把水都饮马了,结果两人虽然能骑马,但嗓子已经渴得冒烟了。
还好只有一天,终于到了灵光城,不顾一切的寻找水源。
于是,灵光城的居民看到两个青年为了争一口水井谁先来喝水而大打出手,最后一起渴的晕了过去
两人走在灵光城的大街上,先前因为找水而没有注意这个城市的异常,现在看看,发现往日那种各个种族和平共处熙来攘往的繁华局面不见了,更没有商旅和小贩在那里讨价还价的做贸易。
许多人背著包袱匆匆的往城外赶著,更有许多居民院落是铜锁守门。
两人对看了一眼,都感觉事不寻常。兰若云忽然想到堂潇,三年来不知这小丫头怎么样了,还真挺想念她的,他决定去“剑气道门”看一看。
人去楼空。
兰若云呆呆的站在空旷的“剑气道门”的演武场上,一股不祥的预兆拢上心头:萧秦一向被人们称作灵光城的守护者,现在连他都离开了?
“抓一个人来问问不就行了!”离人倾提醒道。
“那你还不快去抓~~!?”兰若云气苦道。
离人倾“哼”了一声,转身出去,兰若云跟上,看见一个长吁短叹的人类文士,知道这类人一天就喜欢向陌生人畅谈高论、慨叹时世、诉说失意
一问果然:“两位还不知道吗?哎,完了,完了~~完了!两百年的和平完了,繁荣昌盛的灵光城完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想我等大好男儿,身怀大志,生于乱世,自应投笔从戎,报效国家,学那一代战神格丽丝。兰争战沙场,虽死也荣。正所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而究竟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而什么又是死亡呢?什么又是──?”
“究竟什么完了?”离人倾打断他关于哲学的思考,离人倾狠狠的搓著拳头。
“聪明如两位者自然明白,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窝窝里还能飞出金凤凰呢!别看着灵光城虽小,总有一日会因为我等三人而名扬世界,我看两位孔武有力仪表堂堂,而兄又长服“乌鸡肾仁宝”近日来尿频次数已有减轻大见好转,全身也充满了力量,睡觉也踏实了,吃饭也香了““我问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兰若云闭著眼睛怒道,离人倾已经咬牙切齿的举起了拳头。
“两位果然是性情中人,喜怒于色,此等性格用之于战场必将威慑敌胆、旗开得胜,有鉴于此,更加大了我和两位结纳的决心。灵光城东有一桃园,不如我等三人于桃园中设一祭台,焚香点烛,对天叩头结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愿同年同月死。说到那个桃园呢,啊,今日青光灿烂,微风和煦,万里无云。而桃花园的桃花开了吗?那如桃花般的姑娘又在哪里?斯人已去,怎不愁煞我等,相思断肠啊!”
“!~~!”
“我已忍无可忍了”离人倾上去一拳将文士打倒,兰若云也跳了过来,一顿拳打脚踢。
“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两人一起咆哮道。
“神族,神族要接管灵光城,进攻裸兰大陆,#¥#%!”
灵光城外,三叉路口。
“兄弟,人生中为什么总有这么多的不如意呢?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们快乐的生活呢!”离人倾沈重的说道。
“快乐,很快就过去的乐趣,短暂的,虽永驻于心间,却无法减少人生中一丝一毫的痛苦,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我们才能发出会心的一笑──快乐不是让我们去体验的,而是去让我们回忆的!”兰若云惆怅的望着远方,感慨万千。
“我现在忽然觉得永远留在大漠里也是一种幸福,在夕阳的黄沙下,我们兄弟舞剑弄影,把酒言欢,不也很惬意吗?”
“可是我们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还有许多人在想念著我们──你能忘记自己的仇恨吗?你能放弃那个你喜欢的姑娘吗?人生总是这样无奈,我们不是在为自己活著,我们孤独,同时,我们放纵,总是因为我们无法主宰自己的人生!”
“在杀手营里的时候,我们忘记了自己的种族,直到刚才那个疯颠颠的人类文士让我猛的惊醒,他的豪言壮语都是为人类而说呀,如果他是一个神族,肯定会说出另一番话来!”
“我没有选择!”
“我也没有选择!”
“神族侵略我的国家,我只能奋起抗争!”
“我要想报仇,也必须要积累战功获得高位,而且,我的家族必须有人来振兴,我不能让那些卑鄙小人一直猖狂下去!”
“在杀手营里,我就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狼克教给我们的──适者生存!普遍到整个国家,神族要消灭人族,也是这条规则的运用。而你,作为神族的一员,为神族尽力,我不会怪你!”
“为什么要有种族之分呢,全世界的人和平生活在一起不好吗?”离人倾向往的说道。
“就因为有国家利益的存在。人民是国家吗?只有统治者才是国家,统治者的一个念头就可以导致战争的发生和中止!我就不相信你们所有的神族百姓和军队都喜欢打仗?!如果你能参与到国家之中,有可能的话,我希望你能给人类一个和平的环境!”
“我会的,如果有一天,你带领著军队打到了望天城下,我也希望你能放神族一马!”
“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我也不会放过你!”
“”“”“哈哈哈~~!“两人同时大笑起来。
“我们永远都是兄弟,我不会让你死!”拥抱在一起,两人的眼圈都红了,紧紧的把手握在一起,同时这样重复著他们的诺言。
就为了这一个诺言,日后,他们所要经受的考验,难度何止千倍百倍呀!而他们永远没有忘记──他们是兄弟,他们会为对方而牺牲自己!而今天,身为不同种族的两个朋友,却不得不各自为自己的国家尽一番力,毕竟,哪一天依然有“国家”这个名词的存在,就依然会有“国民”身处其中而无法自拔。
历史的经验,生命的苍白。
离人倾转头跨马而去,大陆上的风尘扬起一条灰色的烟雾,将他愈见远去的身影遮住!
“珍重,兄弟!”
兰若云挥舞著手,久久不愿离去,他知道此刻的离人倾一定眼角湿润,而他自己,也想找个地方哭泣一次。
分手──是否还有重逢的那一天?
“一定会有的──!”他喃喃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