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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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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美国波士顿市郊的查尔斯学院,是一所有百年悠远校史的贵族学院。学生背景大多非富即贵,来自世界各国的显赫家族、名流、政要、富商的子女,比比皆是。

    校园内随处可见保存完好的古老建筑。浓荫遮天的枫树也在这初秋时刻由绿转黄,甚至不依时序变化偷偷地换上一抹红艳艳的枫叶迎风翻飞。

    于蔷胸前紧抱着夏尔教授交付给她的包裹,匆匆越过枫树林立的文学院区,刻意远离人群来到学校西南面一栋爬满绿色长春藤的十八世纪建筑物的转角处停下脚步。

    她谨慎地观看四周,确定无人后,才迅速地闪身没入那栋绿色建筑后方一小片隐密的草地。

    只见她唇边泛起一抹俏皮讨喜的笑意,昂起下巴手一伸,掌中已然多出一支有着银色柄、棕色帚毛的扫帚。

    没错!她是个女巫。

    一个有点迷糊、魔法不怎么样的乐观小女巫。

    小时候,她很难不为自己无意中显露的魔法被人当做妖怪,直到离开台湾进入查尔斯学院就读,她才为自己拥有这项特殊异能感到高兴。庆幸自己不必和大多数留学生一样到中国餐馆打工,只要像这样替人送送信就有生活费可赚。否则凭她那小康家境,如何在这种贵族学院生存?

    说到这个,她至今仍想不通,她在台湾大学念得好好的,就不懂爸爸、妈妈为什么非得将她住这种学费贵得吓人的学校送?

    爸爸既不是富豪之流,她也不是什么公主啊!

    每每她问起,爸妈的答案永远只有一个——

    “天命不可违,时候到了你就知道。”

    什么跟什么呀!“天命”指的是啥东西?“时候”说的又是何时?

    这奥妙,就跟他们说她命中注定将嫁给身上有和她右掌心上同样新月形标记的男人一样。有很多巫界的预言是她单纯的脑袋瓜所不能理解,却又矛盾得救人深信不疑的。

    “世界上有几亿个男人,我总不能一个个去问人家身上有没有新月形标记吧?难道找不到那个男人,我就不嫁了?”

    初听爸、妈这么说的时候,她才十二岁。

    “放心!就像西藏的喇嘛在全世界寻找转世的活佛一样,冥冥自有力量牵引,‘他’会出现的!”当时粗犷的于爸呵呵大笑的模样,于蔷至今仍记忆犹新。

    天知道!自从那天起于蔷虽然铁齿地不愿对任何人承认,但她很清楚自己的生命无时无刻不在为迎接她命定的男人做准备。

    许是乍听于少女怀春之初,她为自己的爱情归宿编织了坚定、忠实的信仰,而且到她二十一岁的此时仍未曾改变——为她命定的男人。

    于蔷将包裹上的细绳系住帚柄,骑上扫帚再念些咒语便隐形了。

    而除非是和她一样拥有魔法的人,否则一般人是见不到她的。

    很快地,她驱动扫帚飞上天空。

    “哎哟!”于蔷才飞上天空,就迎面突来一个撞击,一个不稳,乘着扫帚在空中翻了几回,系在帚柄上的包裹也往下掉。

    眼见就要直坠贴地摔成不死也重伤,于蔷情急之下猛将帚柄一位又冲上天空,奇迹似的稳住身子。

    “先生,你没有受伤吧?”她飞到那个与她相撞、正骑在一把红色柄扫帚上的老人面前。

    她想,是自己因着赶时间,莽撞地又闯祸了。

    正想好好给老人家赔个不是,哪知那个目光炯炯、有着一个大鼻子和满脸白色胡须长至腰际的老人似乎不领情。

    他生气地对着于蔷唠唠叨叨了一大串话,然后调整扫帚的方向,往学院下方她那个写着墨绿色笔迹的浅褐色包裹所掉落的枫树顶上飞去。

    他想抢她的包裹?为什么?难道巫界也出了不知自律的飞贼?

    于蔷可不笨,见状花容丕变地调整帚柄疾速往下俯冲,赶在老人抢走她的包裹前先拿到它。

    两个人几乎同时到达枫树顶端,但于蔷更胜一筹,她一手握住飞天帚,探下足以媲美奥运体操选手的柔软腰肢,纤指灵巧地往包裹上捆绑的细绳一勾,优美的身段一翻转,便又乘着她的飞天帚飞冲上天。

    “sorry!”她道歉声还在空中回荡,她的身影已在广衰的天空变成一个光点,瞬时消失在白胡子巫师卜瑞的视界外,带着抢回来的包裹扬长而去。

    开玩笑!真要弄丢了包裹,砸了自己当信差的招牌,明天她可就真的要到中国餐馆里洗盘子赚学费了。

    “气死我了!傍我回来——”卜瑞眼睁睁地看着这骑扫帚不带眼睛的冒失女孩,拿走他的包裹消失无踪,既急又怒地自嘴里吐出一连串咒骂。

    真要让他再碰上,非得重打她一顿**不可。

    不过卜瑞并不认识这女孩,他若要打她**、要回属于自己那份重要于他生命的包裹,前提也得先把她找出来。

    卜瑞的坏脾气在巫界是出了名的,他扯下头上尖高的巫师帽用力扯烂。

    忽地,透过树梢的间隙,他瞥见枫树下静静地躺着一个浅褐色的包裹。

    包裹?是他那份装着穷毕生之力才刚寻获、一直以来只被当做传说的神秘魔法书的包裹?

    卜瑞由失落的急怒中重燃希望,喜出望外地飞到枫树下拾起它。

    浅褐色的牛皮纸上书写着墨绿色的字,可是仔细一看却不是他的笔迹。

    这下可气坏了卜瑞老人家。

    “一模一样的包裹?”他难以贵信地嚷着。由希望到失望,心情短时间内起伏剧烈,连带影响血压高上低下的,身体颇不适。

    不行!他得去阻止那个莽撞又粗心的女孩,他得赶在那女孩送错信前,拿回他的魔法书。

    于是卜瑞重新戴回那顶他扯得变形发皱的巫师帽,提着于蔷本来要送到“艾索集团”的包裹飞上天空,朝纽约的方向追去。

    又有一个光点迅速消失在查尔斯学院上方辽阔无垠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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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蔷趴在艾索集团总部所在的摩天大楼玻璃帷幕外,再一次瞻仰总裁的豪华办公室内办公桌上静静躺着的浅褐色包裹,以确认自己不辱使命,完成雇主所托。

    “呼——”她呼出一口得意的气息。

    看看这一次还有谁敢取笑她迷糊。

    哪!现在那包裹可是万无一失地放置在总裁先生的办公桌上,绝对不会出差错了吧!

    正当她掉转帚柄,想飞回波士顿时,却不期然地对上卜瑞那张气急败坏的老脸。

    “喔哦!”于蔷呻吟一声,好奇地偏着脸,伸手拨开卜瑞颊上茂密丛生的圣诞老人白胡子,就想看看他的脸色是不是也气绿了。却差点被卜瑞变出的一把长荆棘打中手心。

    “呀——”于蔷迅速收回手,才免去皮开肉绽的痛楚。

    她想不透这老人为何如此难缠,竟从波士顿一路追着她到纽约。而且刚才还想打烂她的手。

    “我只不过撞了你一下,有必要这么记仇吗?还是你非得抢到我的包裹才甘心?”她不平地咕哝着。

    她的脾气好,除了恶作剧吓吓人,或偶尔表现出不耐烦外,她是那种以为天下全无恶徒的善良人类。

    是以对一个年迈的凶悍老人,有的也只是抱怨,倒提不起气来。

    “你这个糊涂的女孩!包裹呢?还我包裹来!”卜瑞不客气地指着于蔷的鼻尖。

    “还?那包裹明明是我的东西。老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于蔷嗯起嘴瞅着面前这个脾气暴躁的老人。嘴里嘀咕着:“这个老人家真不讨人喜欢!”

    “包裹还给我!”

    “来不及了。”于蔷竖起大拇指朝肩后的玻璃帷幕指了指。

    反正东西她已经圆满送达,木已成舟看他能奈她何?

    “什么?”卜瑞急急趋近玻璃帷幕往内一看,见到他的包裹就在里面,霍然转身眼露凶光地对于蔷吼道:“你你竟然将我的包裹给送进去?”

    于蔷皱起小脸,她几乎可以看见卜瑞的鼻翼两侧像只喷火恐龙般冒出白烟,像是随时会喷火将她灼伤。

    “什么你的包裹,明明是我咦?”话还没说完,卜瑞已经将夏尔教授的包裹丢还给她。“这这是怎么一回事?”

    于蔷看看手上的包裹,再转身看看玻璃帷幕内。

    一模一样的包裹?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怎会有这种巧合?一模一样的包裹?天,她还是迷迷糊糊地将芭乐看成莲雾,出了差错?

    “都是你的错!你得想办法弥补。去拿回我的东西还给我!”卜瑞从未停止暴跳如雷。

    “呵呵老先生,你你先别生气,这样对身体不好的。”于蔷长这么大从未看过脾气这么坏的人,自知理亏地向一旁瑟缩。

    只见卜瑞拔下尖尖的巫师帽又是一阵撕扯蹂躏,然后他骑在红柄扫帚上的身形晃荡了一下。

    他有问题?于蔷瞄一眼卜瑞由愤怒渐渐转为恐惧,再是充满痛苦的老脸,不禁飞近他探视他的异样。

    “你身体不舒服吗?”她才飞近他,卜瑞侧身一倾突然从他的红色扫帚上往下掉落。

    栉比林立的摩天大楼下是车潮汹涌的街道,卜瑞自三百尺的高空坠下必死无疑。

    于蔷亲眼目睹一切发生,想也没想就疾速向下飞,在卜瑞坠地前接住他。

    “老先生,你你撑着点,我马上送你到医院!”于蔷因过度紧张而脸色发青。就说老人家最好别动气的,可这老人不听,马上就应了现世报。而她若再迟个两秒,他可就惨死在摩天大楼前的马路上了。

    “我我叫卜瑞-霍华,你你救了我的命。”卜瑞才说完便趴在于蔷背上昏死过去。

    “卜瑞先生,你你不能死啊!”于蔷焦急地朝背后嚷着,变出一条安全带将卜瑞绑牢在自己腰上,然后骑着飞天银帚穿梭在高耸的摩天大楼之间,速速将卜瑞送往纽约市立医院。

    卜瑞在医院里急救了两天一夜才转醒。但是,人是醒了,病情可没跟着乐观好转。

    根据医生的诊断,他是长期的脾气暴躁再加上年迈所引发的心肌保塞迸发心脏衰竭,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于蔷在将卜瑞送医后并没有马上飞回波士顿。她认为卜瑞会变成这样她脱不了干系,基于她该负的责任和人道立场,她留了下来照顾卜瑞。

    是回光返照吧,这天中午卜瑞显得特别清醒。

    “卜瑞先生,对不起!是我拿错包裹惹你生气,我是无心的!”纵使卜瑞是个无礼、不讨人喜欢的糟老头,但于蔷仍满怀歉疚地坐在病床旁诚心忏悔。

    “不关你的事,我活了八十几年,天天生气也不差这两天。”瑞的脸色几乎和他的胡子一样苍白,尽管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语气仍然冲动得很。

    走到这一步,怪只怪自己控制不了的坏脾气,他不希望眼前这个曾经救他一命的女孩自责,可明明是一句安慰的话,一出自他口中就变了调。

    于蔷听出他话中涵意,只觉得这个老人更是固执得可爱,不禁抿唇一笑。

    可一想到他快死了“哇”地一声,于蔷忍不住哭了起来。

    “哭什么?我没有亲友、儿女来替我送终,也不需要你哭成这样!”

    人之将死,卜瑞回顾他偏执、孤僻的一生并不懊悔。已经活到这把年纪也够本了,尤其他还找到了他这辈子梦寐以求的魔法书。

    想到魔法书,他的精神又提振了些。

    可惜他快死了!否则他会继续再去追求,让他这只完成二分之一的梦想可以更圆满。

    看着眼前为他这个不相干的糟老头流泪的善良东方女孩,卜瑞心底涌现一个念头。

    他虚弱地对于蔷说:“到艾索集团拿回我的包裹,那里面有一本耗尽我一生心力才找到的魔法书。然后去找一份失落了几百年的神秘藏宝图,它可能在旧金山的傅家。根据这两样东西找出传说中的宝藏,你将会成为这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什么?”于蔷止住泪,睁大泪眸疑惑地瞅着卜瑞。

    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这念头于蔷未曾有过。在她单纯的想法里,钱够用就好,干吗当什么世间最富有的人。

    卜瑞所说的宝藏一直在巫界流传了数百年,于蔷也曾听于爸提过,但她和大多数人一样否定它的真实,从来就不相信这传说。但卜瑞竟然相信了,还说她送进艾索集团的就是魔法书。她很感谢他的慷慨,将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的机会让给她,可是要她像他一样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追求一个巫界的宝藏传说,她不知道这样的人生有何意义,值得吗?她摇摇头,迟疑地说:“我不知道”

    “请你答应我!那是我毕生的梦想,现在只完成一半,我非常遗憾。”卜瑞说到这里又激动起来,原本炯然的眼睛已然涣散,隐约可见泪光。

    “那只是传说。”她不得不提醒他。

    “那不只是个传说!我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代代相传它的真实。而魔法书找到了,藏宝图必定存在,宝藏也必然是有的。”卜瑞坚信。“还有,这件事千万要保守秘密,别让任何人知道,否则人们的贪念一起,危险就跟着来了。”

    于蔷相信她若不答应,卜瑞必定会死不瞑目,像他脾气这么坏的鬼若来纠缠她,一定可怕极了!包何况他的理想只能完成二分之一,也是因为被她气死才不得不被迫中断,这个时候如果她不肯答应就太铁石心肠、太说不过去了。

    “求求你!”卜瑞一辈子从未求过人,但在临死前破例地放下身段,用仅存的一口气拜托于蔷。“卜瑞先生,我答应你!”于蔷最终还是无法拒绝一个垂死老人的请求,接下了她所认为荒谬无比的寻宝请托。

    噢!“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有什么用?天晓得她只希望自己快乐健康,和她命定的男人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而已。

    卜瑞一辈子脾气火爆,心情从未像此刻如此平和过,带着一抹笑意慢慢合上双眼,永远沉睡

    “卜瑞先生!卜瑞先生”于蔷推着卜瑞油尽灯枯的身体欲唤回他长眠的灵魂。“呜呜我真的气死人了呜!呜”

    于蔷再看一眼卜瑞,唯一值得安慰的是,他至少看起来很快乐!

    魔法书?藏宝图?宝藏?

    于蔷的太阳穴隐隐发疼。她有预感,从今天起,她的好日子过完了,生活将不会太平静了!

    ***wwwcn转载制作******

    刚从旧金山老家回到纽约的傅曜,全身总是散发着无人能及的源源精力,一下飞机,没有休息便吩咐司机直驱市中心的艾索集团总部。

    坐在加长型的劳斯莱斯后座,身旁的助理荷西已经累得打起盹来了。他瞄一眼那随着他南征北讨的可怜家伙一眼,便决定关掉手提电脑,让他睡个好觉。

    车窗外西斜的日影已渐呈昏黄,近下班时刻了,他仍按照原订计划回公司取些资料,预备今晚回到他的住处先行处理。毕竟他艾索集团这边的工作已经被忽略了一星期,他得尽快让它步回正轨才行。

    一星期前,他接到“尔伯科技公司”传来他大哥傅奕神秘失踪的消息,他仓促地赶回旧金山处理,并顺道将他那贪得无厌、妄想侵吞傅奕的尔伯科技的叔叔傅俊仁给扫进州立监狱吃牢饭。现在傅奕安全回来了,他自是要立即回到纽约的。

    有人说他狠,他承认;说他无情,他也承认。像他这样一头狂猛的火狮,从不懂得对敌人同情,纵使那人是自己的亲叔叔。这在商界是人尽皆知的。

    但只要懂得臣服,火狮的烈焰也有不炽烫的时候。他会给与相等的好处,毕竟他从不曾亏待人。

    他杰出、强势的领导能力造就了他不凡的事业成就;庞大的财力和他英挺迷人的外表,很难不使他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傅曜调整一下坐姿,想趁这空档闭眼假寐一番,不意压着西装外套口袋里的硬物。

    “呵!差点忘了这东西的存在。”傅曜这才又坐直高大英挺的身子,拿出这个从旧金山老家的聚古斋取回的铜盒仔细玩赏。

    这是他小时候唯一一次随爷爷的考古队远征希腊所挖掘到,那一次他还受了伤,在左手掌留下永久的伤疤。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他爷爷临终前才会将它留给他继承的吧。

    而他永远也忘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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