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她坚决地要执法机关把这些渣滓正法,为民主持公道。
警察看着哭得跟泪人似的梁凤仪,非常同情她的遭遇,一个女警察陪着她,那几个男警察,憋着满腔怒火,来到高盛的那个房间提审高盛。
看着高盛身上的一身名牌服饰,一位警察甲大叔一巴掌重重地拍在桌子上!
“嘭!”地一声砸响,他面前的桌子跟着一颤悠,没有碎掉。
“看你人摸狗样的,居然是这路货色!还不把犯罪事实从实交待?告诉你,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现在又多个证人证明你侵犯了梁凤仪小姐,并意图强暴他。你还有什么话可说?人证、物证均在,尽管你有钱,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斑盛看着那还在晃悠的桌子,还有吐沫星直飞的警察甲,把头扭到了一边。看着窗外日头已经偏斜,大约已经有三点多钟了。想着宋律师如果快的话,应该是下午六点才能到上海,就是直接从机场到这里,也是7以后的事情。才三点钟,最起码四个小时。道自己要在这里忍耐他们的精神折磨,等待四个小时吗?
这时又听到砰砰地拍桌子的声音,就听到警察甲气呼呼地以命令地口吻说道:“疑犯,转过头来!”
斑盛猛地回过头去,瞪了他一眼。那人就觉高盛的眼睛里射出一股怒火,击中,俄他的心脏,顿时气势一蔫,但旋即又喊道:“呵,你一个强奸未遂犯,还敢以这种眼神看我?”
说着。他面前的硬壳本带着签字笔就砸向高盛的头部。
斑盛的头一偏,本子就砸到身后的墙上。高盛淡淡地说道:“警察可以打人吗?法院定了我是强奸未遂犯吗?告诉你,你这是执法犯法,我可以对你进行行政诉讼,现在请把你的警号报给我!我有做为公民的合法权益!”
说到后面,高盛义正词严,仿佛他才判官,对面坐地三个人才是嫌疑犯似的。
一阵反问。三个警察都是一闷,这才知道对方不是街头小混混儿,一吓唬就尿了。嫌犯是一个高智商的人,而且显然刚才的行为和说话的确被高盛抓到把柄。居然三秒钟没有找到北。
这时警察乙显然要比甲聪明多了,他拉了一下甲的衣袖,在他耳边说道:“这种人是不能来硬的,我来吧。”
斑盛听着简直想笑!不等警察乙张嘴就说道:“什么硬的软地?你们是警察,使法律的维护者,你们讲的事实!而不是在嫌犯面前耍威风、搞手段。半个小时之内,如果你们拿不出令人信服证据的话,我就要走了,我地一份钟可是值很多人民币的,而且还要他人为他刚才的态度向我道歉!”
警察乙马上反应过来。感情自己刚才和甲的耳语全被他听到了。没想到这个高盛的听力这么好!
“听力不错嘛!”警察乙饶有兴趣地看着高盛,有意地顿了一下,双眼死死地盯着高盛,让人感觉到这一段真空时间,心里产生了一种压力!
“喀吧”一声清脆的响声打破沉寂,随即,两只两千瓦的聚光灯忽然打开!
强力交叉的的白色光柱直射高盛。他也受不了强光对眼的刺激,不禁将眼睛马上闭了起来。
尽管比上了眼睛,但是脸上还是感觉到了快速聚集地温度,就像是站在一大堆篝火边上的感觉,好一会儿才能适应。他想起了警匪片上面。警察对待那些死不交待罪行的罪犯就是这样,不禁心里好笑。
但是强光实在刺眼,高盛也只能慢慢地虚着眼看过去。
扁线中,空气中的灰尘完全暴露,一粒粒地清晰极了;透过光线,灯后面的三个警察就像坐在黑暗中似的。有些模糊、连还有点变形。
这时警察甲忽然张嘴吼道:“说吧,姓名!”
斑盛依然没有说话,伸手在眼睛上抹了两下,眼睛忽然爆睁开,在三个警察的眼睛里,就像看到到一只凶猛地老虎怒睁着双目,那眼睛外面似乎包裹着一种说不来的氤氲,这层氤氲反射开强光,让高盛的双眼晶莹剔透。
这种审讯方式,在以前使用过不知道多少次,可他们这在以前,还从来没有一个人不用手掌挡住迎面射来的光线,坦然视之。但他们没有死心,警察甲显然是他们的头目,他重重地横了一声:“哼,饶你再顽固,我们也会把你地犯罪事实高的水落石出的!斑盛,现年28岁,高盛石油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你以为你不说,我们就不知道你的底细吗?”
斑盛依然没有说话,他的眼睛在自己调动黑金异能后,居然可以逐渐适应强光了,而且在强光中,高盛也感觉到眼球外面那层薄薄地氤氲。就是这层透明的氤氲将射来的光线发射开的。这层氤氲是什么?高盛在脑海里面,紧急地思索着,忽然还有顿悟!
这层顿悟,一下子让他悟出了一个很久没有悟出的东西——燃烧术。
将黑金能量运出体外,在某一处聚集起来,让他们靠近一个高温的地方,这样不就很容易达到燃点了吗?这真是一个八杆子都打不到的“联”想!虽然离真正的燃烧术还差得很远,但也让高盛迈出了探索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他根本没有心情理那几个警察,也没有理会他们在说什么。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双眼看着手心。暗暗地将无色无味的黑金异能运出手心,然后用自己的意念去控制那些逸出来的能量!
开始并不顺利,那些能量不听使唤,在身体周围瞎转,急得他脑门直流汗。两分钟后,他放松了心情,似有意、似无意地想着目的地——两个聚光灯灯芯。这样反而那些无色的黑金能量自动地朝那里聚集起来。可它遇到高温的灯管时,并没有像高盛预想的那样燃出火焰。这不禁让高盛有些灰心起来。
这时三个警察还在不停地说着,因为他们看到高盛额头上在流汗,他们知道这是强光攻势发挥了作用。
这一招他们也是从电视、电影中学来的,使了很多次,效果奇佳!后来他们还引申出一个含义:这是用法律之光,照进犯罪分子肮脏地心里,让他们肮脏的思想无所遁形。
正在他们加强语言攻势、心理攻势的时候。突然。同时冒出一团火花,跟着就是“砰!”“砰!”两声!那两个高瓦数的聚光灯管同时爆炸,碎片飞起,哗哗地散落一地。房间里面顿时暗了下来。
好在警察乙反应得快,瞬即伸手关掉了两个灯的电源开关,但是灯上的火却不会因为断电的原因而灭掉的,火苗沿着塑料外壳一直烧到后面地电线上。警察丙赶紧冲了出去,噔噔地提着一个灭火器扑了过去,倒置灭火器,幌了两下,喷头对准着火的地方,一股白色的雾气直扑烧着了电线。
本以为一下子就能把火扑灭掉,可哪里知道。这火焰不管灭火器怎么喷,就是不灭!而这时另一边的那处着火焰却越烧越大,眼看就要顺着电线烧到地毯上了!物资里面充满着胶皮烧焦了地味道,很是难闻!
这一下警察甲乙都坐不住了,也顾不上高盛了,都跑出去找灭火的东西。而高盛却坐在那里微笑地看着他们忙碌。
那些燃烧的火焰其实就是稀释后的黑金能量燃烧造成的。
罢才在高盛灰心的时候,忽然想起燃烧的原理。其实质就是氧气和可燃烧物质的化学反应。自己用黑金能把那灯芯包裹的过紧。里面没有氧气,这肯定是烧不着的。
斑盛这一点想通了,派出所可怜地聚光光灯就倒霉了!
斑盛一见火烧着了,别提心中多么高兴了!一时间玩心大起,跟着控制着稀释后的黑金能量顺着火苗向电线上运动。他要看看这种火苗会不会被灭火器灭掉。
这时四五个干警提着各种工具和水冲了进来,几分钟后,火焰终于被扑灭了,但是审讯室里面已经是一片狼藉!
想起这场火,那三个干警心里都发怵!而就在这时一个中年警察跑了过来,看他的警衔就知道是他们的领导。他一进屋。就对那三个警察说道:“叫你们不要随便使用这么大负荷的电器,你们就是不听,怎么样?现在着火了吧?你们三个,这个月的奖金没了,写一份事情经过,下班前送到我的办公室里。”
说完这话,他一回头,看到沉静地坐在被审讯椅上地高盛,问道:“这是什么人?”
第131章
斑盛坐在椅子上,完全忘记了他现在还是个嫌疑犯,他正在回味刚才的杰作。
心道:这只是一个聚光灯,如果把它推广到有明火的地方,比如炉子上(废话,人家本来就有火)、内燃机里,只是不知道这个黑金能量是不是能穿透金属外壁的阻隔,要是能穿透的话,岂不是可以控制机器地燃烧效率,让他快,他就快;让他慢,他就慢。岂不是很神奇的一件事情?而且似乎只要刚开始掺入氧气燃烧就可以实现。后面的时候,一般的干粉灭火器根本扑不灭这种火焰,刚才那一点点黑金能量就让它燃烧了很长的时间,要不是自己收手,警察的这栋楼都保不住。这也让高盛感觉到黑金能地厉害。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现在还不能达到自点燃的境界,要依靠外部高温温度条件,才能成功。不过有这么大的进步,已经很是不错了。
屋里现在因为灭火时不择手段,到处都是干粉残渍和横流的水。水把高盛的皮鞋边缘都给淹没了,可高盛居然没有动。但是周围的声音并没有逃过他的耳朵,在那个领导发问的时候,他听到那个警察甲回答道:“报告李所长,这是个强奸未遂犯!”
“我反对!”高盛马上做出反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院没有定罪之前,任何人不得将可能或疑似罪行强加到他人身上。所以这个警号o8213的警员犯有诽谤罪;刚才在做笔录本和笔打我的脸部,根据刑法xxx条。他犯有恶意侵犯他人身体罪。幸亏我躲闪及时,犯罪行为才被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释条例第#x条:犯罪人有目的性地侵犯他人身体,只要作案动机和作案行为发生并有延续了,虽然没有引起重大后果,一样属于犯罪”
斑盛这时那过目不忘地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
他还是前天在处理工地孙雷受贿事件的时候,在网上随意浏览了两个小时相关法律文本时,读到的这些内容。不曾想两天后就用上了。
一席话把那个警察甲说得面红耳赤,怒火填膺!但是却一句话也反驳不出来!
斑盛边说着。还指着地上水中的硬壳笔记本和那只笔说道:“这就是物证!谤据科学的计算,这种笔记本120,外部压制成三毫米厚的外壳,其横向作用压强为3。2乘以10的六次方。长与款之比的平方倍,大约为79万帕斯卡。按照这个力度,加上这位警员刚才地出手速4。6米秒,我们可以计算出如果打在我的眼镜上,将产生150克米秒的冲量,而人的眼球承受力度是多少呢?瞬间作用力只需要10千克,显然,如果击中,我地整只右眼就会彻底地瞎要是打在太阳穴上的话,这个冲量足以致人以死亡。按照这个后果来控告你的犯罪行为的话。可以上升为过失杀人未遂罪!”
“妈b,
那个警察甲再也忍不住了,说又说不过,举拳头就要冲过来。但是马上就被那个李所长一把抓住,并对他身后的警员说道:“把他送到警闭室,让他冷静一下!”
斑盛微笑地看着警员甲那张猪肝色的脸膛,忽然觉得这个警察单纯得可爱。他的眼睛又滑向那个警察乙。警察乙一感觉到高盛的目光,赶紧缩到李所长的身后,唯恐被高盛上纲上线。
而且这时,房间里的警察全都被高盛一套口若悬河地说辞给说蒙了。
他们都在心里问道:“这个小子到底是干什么职业的?法律条文那么的熟悉,每一条引用都那么准确、那么无懈可击。他应该是个大律师吧?但是,他的物理学分析那么透彻,材质承受力度计算等等那么快捷,足以和物理学家媲美;而且他对人体的器官数据也是那么熟,难道他是个医生?”
李所长从警了二十多年,这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如果他是真正的罪犯。绝对是一个高智商地犯罪分子。即使抓住了,也难以定他的罪名。所以跟这样的嫌犯打交道,千
先入为主,绝对要以事实为依据。
姜还是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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