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机会和旅法华裔画家司徒立先生聊天,谈到西方社会存在的某种危机时,司徒先生说欧洲有可能面对一次“大沉沦”理由是多方面的,比如说目前欧洲价值混乱,什么都可以做,也可能意味着什么都不能做。然而才起了个话头,司徒先生便摇起头来,一脸苦闷。我便问司徒先生何故欲言又止。司徒先生说“我不说全是因为爱”你知道,在中国许多价值不是像西方那样泛滥,而是不受重视,它们不在一个讨论的层面上。
司徒先生这番话相信会引起许多身在欧美的海外华人的共鸣。我们看到了西方一些弊病,有时很不愿去张扬,甚至懒得去提及它,因为东西方政治与社会所具有的某种差别,或者说中国与欧美主流文化之间的严重分歧;因为中国转型急需外部环境的推动;因为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我们心底有诚心诚意的愿望,希望人类普适的价值早日在中国开花结果。上述诸种原因会让我们对民主自由的某种消极的东西网开一面。虽然我们从不放过一切观察与思考的机会,然而在中文领域或者面对公众发言时又不得不谨慎小心。
关于这种“我不说全是因为爱”的自由悖论,在我与旅法政治评论家陈彦先生交流时也深有体会。大概是在去年夏天的时候,陈彦先生在香港明报月刊的专栏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法国思想家郭舍(marcelgauchet)如何批评民主的文字。在这篇名为强大的民主与脆弱的民主的文章中,陈先生谈到了西方民主的某些弊病。
“今天西方民主面临的危机,不是别的,正是由民主战胜极权主义后产生的精神虚无感和意义失落感衍生而来的。在郭舍看来,极权主义的失败意味着民主的强大,然而强大的民主伴随的是利己主义的膨胀,是私域对公域的蚕食,是个体对公权的不信任。这固然可以看作是前一阶段民主社会反极权惯性的延续,但民主要能够生存,要能够在没有上帝的条件下自立,却必须获得新的正当性的来源。公共精神、集体认同,以及社会责任感就必须获得再造和加强。”
在文章结尾陈先生写到“民主在历史上成功地战胜了对手,目前需要面对的是民主制度内部演变的挑战,而这一挑战将促使民主走向更高的形式。”
从文章内容看,读者可以轻松判断陈先生是坚定拥护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的。然而即使这样一篇客观文字,在和我交流时陈先生仍不无忧虑“现在这种文章很难写”原因大致和上文司徒立先生一样,因为中国的现状与西方的问题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囿于对中国未来的期望与关爱,关于民主及其衍生物的批评时常无法展开。
由于这种差别与对国内民主进程的关爱,海外学者不得不经常面对这个“虽自由无以言说”的悖论。我们能否抛开东西方的差距毫无顾忌地表达?某些别有用心的“左派”会不会借题发挥而“自由派”人士会不会因此认为他们多了一个理论上的敌人?简而言之,这种忧虑就是担心大家努力齐心向前推动的事业最后被搅了浑水,徒耗了精力与脑力。
自由悖论的开解
自由悖论的开解,需要国内读者了解到,追求民主不能只停留在民主这个概念上,而应该深入到保障人权的层面。换句话说,民主是形式,是工具,人权才是其金玉其内的内容。人权的内涵因此高于或优先于民主,即使人权过多地依赖于民主制度的保障。简单多数表决的民主,不以人权为目标的民主,很有可能滑向暴民政治或一部分人专制,即“狼战”或“一群狼对另一群狼的审判”
由此,我们可以说享受民主权利是人权的一部分,人权更接近一切权利的本质。所以,在西方国家每当举行大选时,会有许多人心甘情愿放弃民主的机会——“事不关己,民主挂起”、“要做ài不要投票”但是,只要投票权不是被社会或他人所剥夺或因胁迫而放弃,我们就不能以此推出他们失去或抛弃了自己应有的人权。对于个体而言,投票与弃投都是其人权的一部分。
民主代表着一种精神取向,人权是其至关重要的内容诉求。当一个国家的人民极度关心民主、渴望民主,甚至神化民主时,多半是因为当地人权还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而在一个法学、经济学方面的高级人才还属于凤毛麟角的国家,在一个没有独立思维训练与历史记忆的社会,民主仍不过是水上的浮萍,没有根基。虽然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属于大多数人的世界,但从本质上讲,此所谓大多数者,亦未必能真正拥有自己的权利。“文革”时期,似乎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告密兴风作浪,暗领风骚,但是从本质上说他们都是互相剥夺权利者,而不是让渡权利者。前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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