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了理她的发,权墨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处理公事,偶尔抬一眼看一眼她的方向,偶尔绞湿了毛巾给她擦脸。
累了,他走到她的床上,躺在她的身旁,没有任何触碰。
只是听着她轻轻的呼吸声入眠。
他开始发现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
每一天到家,他能看到她,而不再只是一张照片。
即使,她只能躺在那里。
“植物人苏醒,概率是很低的事,不过有权总的照顾,安小姐仅管一直在沉睡中,能也被照料得干净、舒服,这是很多植物人都得不到的。”医生说。
权墨只听到一句——
植物人苏醒,概率是很低的事。
多低?
在沉睡中死去是很常风的例子。
一年;
两年;
三年。
权墨并不奢望安歌能醒来,只要她不死,就够了。
甚至死了,他可以为她做一冰棺,让她永远保持容颜,让她永远呆在他身边,让他平静。
“少爷,安小姐似乎有醒的意思,她最近手指都动得很厉害,眼珠子也转得比平时多,应该是大脑活动频繁。”
护工说。
“送医院,观察治疗。”
“是。”
那一晚,权墨兴奋得没有睡着。
三年,整整三年。
沉睡的人终于要醒了。
他的网也要向她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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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墨爱上安歌只是一瞬间的事,守她三年,等她将近十年,可事实上,权墨从未真正接触过安歌,更不了解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安歌醒了。
三年,他看了她三年闭着眼睛的样子,她推开书房门的一刹那,他见到她的眼睛,黑白分明,是那么明亮。
他坐在那里,表面镇定如常。
只有他自己清楚,他的心已经彻底乱了原有的节拍。
她一步一步朝他走来。
在他身体里最软的那一部分踩下一个又一个深深的印迹。
看着她脸上的茫然,他很想问,你知不知道我等了你多久,等你这一眼等多久。
她不知道。
她已经完全忘记了他。
她看他的眼神,是看着一个陌生人,很陌生的人。
这世界有很多讽刺的事,比如,他把她刻在骨上快十年,她却视他陌生。
原本不是这么计划的。
可他还是控制不住吻了她,她抗拒,他不管。
他像个窃贼一样,终于偷到了梦寐以求的珍宝。
他的每一根神经都是兴奋,充满了刺激感。
她脆弱,躲在超市里哭;
她坚强,父母双亡,身无分文,她没有做傻事,在他说出做外围女和嫁给他的选择时,她选择了他。
当然,选择他的理由他决定忽视。
重点是她选择了嫁给他。
失去记忆的安歌没有那段最痛苦的回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里一直保持着那一抹纯真。
性格
怎么说。
她是个时呆时聪明的女孩,很好玩。
她的声音,比以前更好听了。
她居然在他面前脱下自己的睡衣。
白痴。
呆子。
她才刚苏醒,他怎么会去碰她。
她做复健,他偷偷地站在远处看;她跑步,他偷偷地跟在后面跑;她戴起耳机听歌,他让人去查她听了什么,下一次,他一起听;她为父母落泪,他偷偷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