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一只公猿都拥有一群母猿,"知心洗刷他,"所以呵,你别遮着掩着的,女朋友多呢,能充分证明你的雄性魅力,说明你的荷尔蒙分泌足够的多"
费扬先是发愣,突然发力,抓住知心的手,大步带她到附近泊车的地方,打开车门,把她硬推进去。知心来不及反抗,费扬已启动车子。
"你想干嘛?"知心怒喝。
费扬不吭声。
"你要行凶?"知心略有一丝怯意。
费扬不说话,面色铁青。
"光天化日之下,我谅你也不敢怎么样?!"知心自言自语。
费扬一只手掌住方向盘,一只手伸过来,利落地帮她系安全带,眼睛根本不朝她看。然后,他开始提速,一辆接着一辆地超车。
"你是在炫技?"知心冷冷地笑,"爱情的杂耍?呵呵,可惜我没有兴趣观看你的表演!"
费扬拧紧眉头,车子飞快驶出城区,抵达郊外一处低矮疏落的建筑群。他在一扇大铁门前刹住车,知心跳下车来,目力所及,是一块铁匾,上面写着:费氏药业动物实验基地。知心狐疑,却步不前。费扬拉她一把,强行把她带了进去。
铁门内,竟然别有洞天,迎面是一大片广阔的草地,几匹马在草丛间悠闲行进,牧马人骑在其中的一匹马身上,或缓行,或疾奔,很有些世外桃源的韵味。知心看得发呆。
"当心了!"费扬低低提醒一句。
"爱米!爱贝!安妮!维维安!小乖!豆豆"费扬忽然抬高音调,吹了一声长长的呼哨,接着喊出一长串的名字。
知心本能地后退一步。天哪,这花花公子,居然把情人全部窝藏在此!
可是,随着费扬的喊声,出现的,并不是知心预想中倾国倾城的绝色狐狸精,而是有十几只高大彪悍的藏獒,从四面八方飞奔过来,争先恐后地一同扑向费扬。
"维维安,天天想着我,是不是?"费扬蹲下身,逐一揉弄它们的皮毛,"安妮,快生了吧?我猜猜这一胎会有几个宝贝儿,三个?四个?五个?"
这些以凶猛著称的藏獒在费扬面前变得温驯似羊羔,挤挤挨挨地依偎着他,以轻柔的呜咽声回应着他的问候,纷纷舔着他的脸和手,把脑袋瓜直往他怀里拱,每张狗脸的神情都快乐得要命。
由于整个场面太过戏剧化,知心当即惊得目瞪口呆。
4
"房子已出手,资金全部到位,我一起砸到了癌症疫苗的研制中,"费扬告诉仁希,"目前的麻烦是,那几位参与科研的专家,由于他们薪资过高,五厂又在连年的亏损中,说不定随时会有被我爹解雇的危险。"
"费总是很重视效率的,他屡次在董事会上强调,公司绝对不养闲人。"仁希也承认。
"闲人?"费扬有些不悦,"什么叫闲人?我知道,在费氏,地位最高、薪水最丰厚的,是那几位-新药研发专员-,他们那都是做的些什么研发啊?跟做填空题似的,通过-剂型-和-名称-的变换、组合,-创造-出药品的新价值!"
"每间制药企业,都有这样的-新药研发专员-,"仁希说,"他们的工作,与企业的效益息息相关。"
"就是由于他们的努力工作,中国的药品才会出现同一种药,能有十几个、到几十个名字,单价从几毛钱到几十元钱不等的情况。"费扬不无鄙夷。
"这样吧,我提早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沟通、协商,"仁希道,"请他尽力出面保全五厂的专家。"
"谢谢你,仁希。"
"酬劳是什么?"仁希顽皮地问。
"吃饭?喝咖啡?看电影?"费扬拍胸脯允诺,"我全陪到底。"
仁希老实不客气地照单全收,先喝咖啡,然后看电影,到饭点儿了拉费扬去吃日本料理。那间料理店充满典型的日本风味,有旧式的木格窗、精致的榻榻米、淡紫的壁橱,瓷盘瓦罐与木制饭盒十分古朴。点完菜,千伶叫侍者单独来一客酒蒸贵妃蚝,打包。
"回家的时候,你帮我带给千伶,"仁希说,"她特别喜欢这间店的贵妃蚝,说是蒸蚝用的清酒滋味醇浓。"
"难得你有心,"费扬挑挑眉头,道,"不过你对千伶的好,千万别让我母亲知道,你知道我妈背地里怎么称呼千伶?妖精!"
"妖精?"
"我妈说,我爹的钱,相当于吃了会长生不老的唐僧肉,所以身边永远不缺乏虎视眈眈的妖精,而千伶武力尤甚,相当于连孙猴子都对付不了的那些妖精,因此在费家盘旋日久。"费扬无可奈何地耸耸肩膀。
仁希骇笑。
"伯母太有意思了,"她一边笑,一边绘声绘色地说,"不过,西游记里的妖精可不一样,基本就是一群被压迫与歧视的物种苦练成妖,通过各种手段包括不正当手段,比如暴力,来追求幸福自由,然后统统被搞死,天地间从此一片太平与和谐。"
"千伶不是这种有目标有追求的妖精,"她补充一句,"千伶是一个没有欲望的女子。"
"有时候我也会很困惑,"费扬承认,"千伶的行为跟她的灵魂,似乎全不搭调,世俗庸常的标准仿佛根本无从评判她。"
透过仁希,费扬已经熟知千伶在工作日的日程安排,极其死板——每星期一三五看电影,那几日影院播放难得一见的老片,二四六她上健身房,公司给她聘一流的健身教练,一周学习一次演讲,因她时常代表费氏出席慈善活动,口齿流利对她有益,一年回家探望父母一次。其余时间,除出费宅,便是公司,即便无事,她亦可以在办公室坐一整天,午饭不与费智信同吃,固定在一间欧洲小馆,叫一份沙拉,一块巧克力蛋糕,纵容自己的时候,会多叫一杯葡萄酒。与公司其它高层管理人员一致,千伶亦有女秘书,不过她从不叫女秘书做私人的琐事。
"我虽然不太懂得她,但是我已经发觉,千伶并不快乐,"费扬继续说着,"丰沛的物质不能使她快乐,我爹的宠爱亦不能使她快乐,当然了,我不认为这一切,是由她的身份所导致,事实上,她对我母亲近乎吹毛求疵的苛责毫不介意,我觉得她根本没想过要在费家笼络人心、掌控权势,她简直有点儿逆来顺受。"
"是吗?我还以为,她的忧郁,恰恰来源于无力独占自己心爱的男人。"
"不,我看得出来,千伶对待我爹,敬畏和感激,远胜过其它。"
"也许你是对的,"仁希凝视着他,突然话锋陡转,"你的分析很深刻,你是这么善于揣摩女人的心思,这说明了什么?阅女人无数?"
"难道你不知道?"费扬做个夸张的表情,嬉笑道,"在国外的岁月里,成千上万金发碧眼的洋妞哭着喊着要嫁给我,我一个都没看上眼"
"是看不上眼,"不曾想仁希一点儿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反倒正而八经地说,"尽管你命犯桃花,时刻被女孩子围追堵截,但骨子里你很挑剔,你倾心的,是许知心那种类型的女孩子。"
知心的名字,让费扬的心陡然一跳,慌张得就像是在公交车上被当场擒获的扒手。是的,他爱上知心,狂热地爱上她。他见过太多的美女,可是那些女子全都跟他气场不对。而知心,她的品行,囊括了无数美好的汉语词汇,比如正义,比如仁慈,比如勇敢,比如刚强,在ken采访受伤的那一次,她拒绝和谈,追究到底的精神,是那样空,那样绝,那样不妥协,不畏惧,深深地撼动了费扬。
"所以,我一直明白费伯母的心情,"仁希继续说下去,"爱情的旁观者——费伯母是在扮演着爱情的旁观者。"
费扬作声不得。
"明明深爱一个男人,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去爱别的女人,什么都不能做,不能争取,不能奢望,因为爱情不是竞赛,不是考试,即使尽了力也没有用——你明白那种无助、无望的痛楚吗?"仁希双目潮湿。
费扬缄默。仁希从未如此严肃地向他示爱,他实在不知道应当怎样应对,才不至于伤害到她的自尊,伤害到他们之间根深蒂固的友谊。
"你知道鲁迅怎么说?"仁希道,"鲁迅提倡人在爱情中应当做到十个字,-纠缠如毒蛇,执着如怨鬼。"
费扬只能闷头喝茶。
"如果是男人还好,可以纠缠,可以执着,可以像韦小宝那样,信誓旦旦地跟人家求婚,说什么-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这一生一世,便是上刀山下火海,千刀万剐,满门抄斩,大逆不道,十恶不赦,男盗女娼,绝子绝孙天打雷霹,满身生上一千零一个大疔疮,我也非娶你做老婆不可-"仁希活灵活现地摹仿着,滑稽至极。
费扬忍不住,笑到喷茶,仁希瞪他,却是撑不住,也笑出声来。
5
知心参加小学同学聚会,深觉无趣,托辞早退,意兴阑珊地回到家,正巧遇见于斌携了一罐乌鸡瓜条汤,殷殷勤勤地来探望知意。
"晚上我跟部门经理去应酬,见这汤煲得够火候,就单叫了一份,顺便送过来。"于斌扶了扶眼镜,一板一眼地解释道。
"顺便?"知心捉弄他,"不是巴巴地跑到酒店去问,什么汤最有营养、味道最好、又最适合孕妇进补?"
"不是不是,"于斌连连摆手,脸也红了,声音也结巴了,"我、我真是去应酬来着"
"应酬会专门带着你家的汤罐?"知心一语戳穿他。
于斌手里拎着的,确是他家那只祖传的黑色汤罐,于斌用它给知意送过好些美食,每回都有不同的借口,有时说是母亲煲的好汤,有时又说顺道买的。
于斌大窘。
"好了,知心,你就会欺负于斌,"知意解围,"于斌,刚好我有点儿饿了,这就尝尝吧。"
许爸爸许妈妈外出散步未归,于斌笨手笨脚地到厨房取了餐具,乘一碗汤,递给知意。知意小口小口地啜饮,不住口地夸汤味醇香。于斌羞涩地笑,一脸的欢天喜地。
"晚了,回去休息吧,明早还上班儿呢。"知意温言道。
于斌奉若圣旨,乖乖儿地打道回府。
"真是个实心肠的好人,"于斌一走,知意就叹息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点都没变,还跟小时候一样,那么善良,那么老实,那么不得志,他家里的长辈一直对他寄予厚望,总希望他排名在前,结果落榜名单,他是第一个,裁员名单,他也是第一个,叫人看着都心生恻隐。"
"没办法,对于于斌那样的人来说,命运就是一根大闷棍,有本事一次一次地把他给打趴下。"知心道。
知意莞尔。
"姐,为什么你们青梅竹马这么多年,能够始终保持着两小无猜时的美好情愫?"知心感叹,"不像我那些小学同学,一个个变得面目全非。"
"没那么夸张吧?"知意笑吟吟地审视着她,"一定是参加同学会,看到了你从前的梦中情人,大失所望,是不是?我记得谁说过的,爱,就是爱消失的过程,你是亲身体验到了这种残酷的消失过程?"
"姐,你记不记得那个被我叫做蜘蛛侠的男生?"知心粘着她问。
"记得,怎么不记得?你崇拜人家得要命!"知意笑,"不就是会踢踢足球、跳跳街舞、个儿比一般男生高那么一头吗?你那阵子天天跑回来跟我念叨,说什么你们班也有个蜘蛛侠!"
"是,他那时候威风八面,好多女生暗恋他,结果今晚同学会,乍一见,我都不相信是他!"知心滔滔不绝,大发感言,"他胖了许多,人一胖就显得俗,可是,他的庸俗又不止是因为胖,他的西装过分紧身,领带过分鲜艳,头发太亮,笑容又太假,根本就不是我记忆里的那个人了,时间像是彻底改变了他,最糟的是,他选女伴的品位实在是太差,那女人打扮得花团锦簇,身上可以戴首饰的地方全部挂满了家当,连短头发上面都扣着重磅炸弹一样的钻饰"
"俗不可耐,是不是?"知意发笑,"你眼中的那位白马王子,我原先看着就勉强得很,他有哪一点像蜘蛛侠?黑色紧身衣又脏又难看,油滋滋的刘海耷拉下来,不仅不可爱,简直可恨——又可恨又搞笑!"
"我也怀疑我的眼光,"知心不笑,苦恼道,"当年怎么会把他当成了蜘蛛侠?不就是一个满街-得瑟-的小混混吗?恶搞而已。现在想来,他那时跳街舞扮酷的样子非常找抽!"
"蜘蛛侠本来就没什么稀奇,不过是偶尔换上英雄服装的普通人,人家超人和蝙蝠侠才是穿着普通人衣服的英雄哪,"知意不屑道,"初恋女友被杀了,蜘蛛侠居然可以忍辱负重,过两天又爱上旁的女人,要换了蝙蝠侠,估计是先把坏人给灭了,再蹲蝙蝠洞里生好几个月的闷气——你看看那个新出来的版本,退休的蜘蛛侠重出江湖,成了什么样儿?又乖戾又愚蠢,根本就不是正义向邪恶宣战,而是黑对黑,那坏也还不是真正的邪恶,最多把情敌揍一顿,跟老板打打小报告什么的。在老蜘蛛侠的世界里,坏人是怎么被处理掉的?要么自取灭亡,要么幡然悔悟,幼稚得可耻。更为荒唐的是,这老头除了辱没公共使命,私生活还一团糟,他一生的爱人,居然因为体内储存了他有放射性的精液,得癌症而死!"
"姐!"知心惊呼,"你不是一向都不喜欢这些玩意儿的吗?我可是从来不知道你对动漫有这么深邃这么精辟的研究!"
"去!少给我戴高帽子!"知意笑着打她一下,突然间神色灰黯,"还不是因为你姐夫,他生前最喜欢"哽咽着,说不下去。
知心不由得紧紧拥抱她,心如刀绞。
"不要紧,我不会再伤心了,因为我已经想清楚了,你姐夫,他是死得其所,他是那么热爱消防工作,葬身烈火中,应当是死而无憾的,就像是他所喜欢的那种鸟,金雕,"知意轻轻说着,"你姐夫说,在藏民的传说里,神鸟金雕从不会在人间留下尸体,当它知道将死时,会竭力飞向高空,直到被闪电劈碎,直到被热浪融化。"
"姐!"知心忍不住呜咽。
"别担心我,要知道,他虽离去,却留给我弥足珍贵的礼物"知意振作起来,温柔地一下一下抚摩着自己的腹部。
"别忘了,除了肚子里的小宝贝儿,你还有我,还有爱你的爸爸和妈妈,"知心安慰道,"有好多好多的人爱着你呢!"
"想想你自个儿的事吧,"知意微笑着,"爸妈好象对你那个大学同学挺满意的,夸赞他懂礼貌,知事理,言谈举止都透着好教养好学问,一瞧就是个有深度有内涵的小伙子。"
"他?有深度有内涵?"知心嗤笑,"我看哪,他恐怕是属于高深莫测、不可预知的那种人,自恋自私,再有一个特征——容易被忘怀!"
"你就刻薄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