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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NeverSay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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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区别,可是,从一扇打开的窗户里传出的重金属摇滚乐,却为这幢老楼带来了别样的年轻感觉。

    “啪!啪!啪!”有人汲着拖鞋拎着一根拖把从对面的楼里冲出来,向这边跑来。

    那个人有着一副瘦小的身材和一张小鼻子小眼的脸庞

    “云超!”可嘉冲了上去“云超!”

    “好傻!哈,你知道吗?刚才有一秒,我真的以为你拎着拖把又要冲出去打架了!”

    “结果我只是冲到垃圾桶那里把这把该死的拖把扔掉。”

    “我还记得那天站在雨里看你们打架时候的情形”

    “陈伯伦这小子太卑鄙了!还好我和麟风功夫了得,以二敌四!虽然后来在医院里呆了三天,不过,那帮混蛋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对了,小梵呢?好像很久都没有见到她了。”

    “她?她终于答应去美国做心脏手术了,自从”

    沉默开始在空气中蔓延。

    风从街心花园的另一头吹来,扫下了最后几片枯黄的落叶。

    冬天就快到了。

    荡着秋千,可嘉抬起头,让风吹乱自己的长发。

    虽然阳光依然灿烂,虽然天空依然明媚,可是,属于冬天的寂寞和悲伤却已经渐渐进驻到了心里。

    “对了,”终于,云超打破了沉默“知道那次唐麟风为什么会跟陈伯伦打架吗?”

    “为什么?”

    “他之所以要揍姓陈的那家伙,不是因为小梵宣布她在和陈伯伦交往,也不是因为他吃他们两个的醋。而是因为陈伯伦的那句话”云超停了一下“那天,我回家晚了,错过了晚会的开始,却刚好赶上听到陈伯伦的挑衅。他站在麟风面前,笑着说:”我曾经警告过宋可嘉不要和你交往,她却笨得没听我的话。这再次证实了我对她的一贯看法——一个傻瓜。‘这才是挑起战争的真实原因。虽然唐麟风那家伙在对我说起你的时候,用的最多的就是’笨蛋‘、’讨厌‘,可是“他说道,”他却绝不允许别人这么说你。“

    握紧了秋千的铁链,可嘉抬起头看向蓝天。

    “我是个傻瓜。为了那次的事情,我竟然还和他大吵了一架。”她自嘲地一笑,接着甩甩头,仿佛要甩开那些回忆“好了,不说过去了。对不起云超,在那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都不记得你。甚至当你试着帮助我回忆的时候,我也只是把你当作一个有些奇怪的陌生人”

    “这没有什么好抱歉的,”云超笑了笑“事实上,我一直也都很矛盾。失去记忆的你过得那么快乐,即使到现在我都还在想,我是不是不应该来扰乱你的生活,打搅你的平静”

    “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可嘉打断了他“‘上帝会把我们最珍贵的东西拿走,以提醒我们得到太多。当失去的时候,你惟一能做的便是不要忘记。’”她停了一下“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要谢谢你最终还是来打搅了我的‘平静’”

    她从秋千上站了起来,试着让自己露出微笑:“还有一件事情,我要告诉你——虽然钱叔叔、你和所有认识唐麟风的人都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他的!我不会让他这么容易就从我身边溜走,我也不会让上帝这么容易便把我最珍贵的东西拿走”她忍住泪水,深吸一口气“我会一直一直找下去,直到找到唐麟风为止。”

    转过身,可嘉沿着来时的路向街心花园外走去。

    “宋可嘉!”

    云超的声音让她停下脚步。

    “我曾经也觉得奇怪,唐麟风那小子放着我那个样样都好的妹妹不要,偏偏和你在一起,到底是为什么?现在我知道了。”他抬起头来,目光直视着站在小径上的那个女孩“如果我是他,我也会为你不顾一切的。”

    午夜。

    幕色低垂。

    深蓝色的天空中,不见星星的踪影,只有月亮在云层之后缓缓地移动着,漫不经心地俯视人间。

    可嘉静静地走在小径上。

    这个夜晚,她原本打算去找景谦的。

    她已经让他等了太长的时间,虽然他说他会一直等她,可是,她还是必须把自己的决定亲口告诉他。

    脚下,是枯枝落叶发出细微的断裂声;身边,有微风轻拂过树丛传来的沙沙声。

    本来并没有想走这条路的,可是

    不知为什么,不听话的双脚还是把她带到了这里。

    翻过一片残缺的围墙,再绕过那片树丛,眼前豁然开朗了。

    月亮穿过云层,在这一刻照亮了那些破旧不堪锈迹斑斑的过山车、秋千架、海盗船和摩天轮。

    可嘉慢慢地走近。

    这是一个已经废弃了的游乐场。

    曾经,这里是孩子们的乐园,满载欢笑的场所,以及她心目中的天堂。

    可是

    因为那些所谓的市政规划、城市建设,还有大人们种种复杂的借口,使得这里不再是乐园,不再有笑声,也让她失去了天堂。

    夜间播报的新闻中说,明天,这片土地就要开始进行正式的拆迁,建造一片新的居民区。

    也就是说,从明天起,她就将再也见不到这里了。

    物质气息越来越浓厚的同时,纯真年代也将渐行渐远。

    也许是这个原因吧——她对自己说着——所以无论怎样,也要过来看最后一眼。

    推了一把秋千,让它荡漾在这最后的夜晚,生锈的铁架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鬼屋的入口在她的左边。这幢白天就显得阴森可怖的小屋,在月光的阴影下,更是让人寒毛凛凛。

    “宋可嘉!我在这里”

    一个低沉而又有些模糊的声音说道。

    可嘉绕过鬼屋,来到屋后。

    什么人都没有。

    一定是那个混蛋想要吓她!可嘉忿忿地想着,转过身去。

    一具骷髅赫然站在她的背后!

    就在她被吓得昏过去的时候,又是那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可嘉,醒醒!可嘉”

    摇摇头,甩开回忆,她继续向前走。

    小径的尽头,在绿树环绕中,是一座大型的旋转木马。

    它曾经又漂亮又辉煌。

    深红色的尖顶帐篷下,垂着一根根墨绿色的柱子,在一串串灯光的点缀下,色彩不同的漂亮木马环绕其间,随着欢快的音乐奔跑。

    这是孩子们最喜欢的玩具,只要一坐上去,就不肯下来。所以,这里是争吵与纠纷最常发生的地方,可是,一旦音乐响起,木马开始旋转,所有的不快与泪水便会化为欢颜。

    这一定是魔力造成的——十八岁那年,可嘉这么认为。

    “你为什么喜欢这匹马?”

    当可嘉坐在白色木马上的时候,身后有人问道。

    “那是因为白马王子的故事呀,而且这匹白马真的好可爱”

    “嘁!”那个人不屑一顾地“老土!”

    “那你呢?”如同往常一样,那人只需要只字片语,就能把可嘉惹得火冒三丈“我知道了,你一定是为了要扮酷,才会选择那匹黑马!”

    走上台阶,可嘉找到了那匹白色的木马。

    它早已不复她记忆中的美丽了。白色的身体遍布灰尘与污渍,金色的马鞍斑斑驳驳地褪色,扬起的尾巴也不知被谁撞落了。

    可是,它的眼睛依然那么温柔,神情始终充满欢乐。

    她搂住了木马的脖子,翻身坐上。

    就在这一刻,灯光猛然亮起。

    那些垂悬在帐篷顶上,环绕在柱子上的灯光如同霓虹般闪亮,照耀出不可思议的梦幻光芒。

    与此同时,音乐响起。

    如此优美如此奇异却又如此熟悉的音乐,笔直地穿透她的心灵,带来莫名的震撼与刺痛。

    ——neversaygoodbye。

    白色的木马开始旋转,带着她向前奔跑。

    “谁?是谁在那儿?”

    可嘉喊着,屏住呼吸。

    有个人影从柱子后走出。

    黑色的t恤、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

    他?!

    心跳加速,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

    是他

    她终于找到他了!

    泪水浮上眼眶,那个刻骨铭心的名字哽在喉间。

    “你为什么喜欢这匹马?”

    “可嘉,别哭!可嘉”

    可是为什么

    他的名字她却怎么也喊不出来?

    在灯光中,他一手扶住柱子,一手握着木棍,摸索着走上台阶。

    ——摸索?!还有木棍

    可嘉的心漏跳一拍。

    她看向他的眼睛。

    这是一双如此熟悉的双眸。

    即使完全失去了记忆,她也依然能画出这双眼睛漂亮的形状和顾盼间讥诮的神情。

    可是

    可是为什么,此刻,在这双眼睛中,她看不出一点神采一丝闪亮?为什么,即使最明亮的灯光也不能点燃这双眸子?

    在他的眼中,有的,只是一片沉寂的黑色。

    不可能——她捂住嘴唇,免得自己喊出声来——他不可能

    一道毛茸茸的黄色身影出现在他的身边。

    ——小狼!

    小狼愣了片刻,紧接着,随着一身低吼,它激动地冲了上来,一边跟着旋转木马奔跑,一边试图扑向可嘉。

    “狗!”唐麟风喊道,眉头习惯性地皱起“怎么了?”

    他抬起头,试图找出小狼如此兴奋的原因。

    “谁?谁在那儿?”

    当他的视线从她身上掠过,茫然投向了旁边黑暗的树丛时,她的眼泪也在这一刻滑落。

    泪水中,一个宛如天籁的声音从旋转木马的音箱中响起——这是第一次,可嘉听到了配上歌词的neversaygoodbye。

    if i could take this 摸ment forever turn the pages of my mind to another place and time we would never say goodbye

    if i could find the words i would speak them then i wouldn‘t be tonguetied when i looked into your eyes we would never say goodbye

    2003年11月8日。

    芝大厦建筑工地。

    1:45pm。女孩是第一个被救出来的。

    从脚手架倒塌到她从事故现场被抬出,前后用了十多分钟时间。

    她之所以那么快就能够出来,不仅因为脚手架的最下层有一些支架并没有完全倒塌,从楼上砸下来的那些东西并没有完全砸到压在下面的人身上,也因为和她一起被压在里面的那个男孩一直在把她往外推的缘故。

    她出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了,虽然因为受伤而血迹斑斑,但看得出来,不会有生命危险。

    所有人的注意力转向了依然被压在脚手架下的那个男孩。

    当营救人员转身向被大家挖出来的那个洞口伸出手,想去拉那个男孩时,却发现,他已经不在那里了。

    尽管光线暗淡,却还是能够看到男孩在洞里模糊的身影。他折返回去,在废墟中寻找。他已经受了伤。暗红色的鲜血从他的工作服上渗了出来,行动也变得缓慢。当他终于回过身,爬向洞口的时候,所有人的感觉都像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把手给我!”营救人员向他伸过手去。

    他抬起左手困难地向洞口*近。

    就差那么一点他们的手就差那么一点就能碰到了。可是

    一根钢管却在此时因为支撑不住而重重地砸了下来

    2:30pm。那个男孩终于从脚手架下被拖了出来。

    他被迅速地抬上担架,推到了等在一旁的救护车上。

    一片混乱中,没有人注意到,尽管已经完全失去意识,在他的右手里,却依然紧握着一卷脏兮兮的纸。

    在卷纸的边缘,有一排因为淋雨受潮而逐渐化开的美术字。

    那四个字是——喜欢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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