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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个仰望天空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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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的阳光,不急不缓地如春水般流进我的皮肤。因为彼此都是学生,所以看她的文字不太费力,很多时候共鸣可以毫无障碍无边无际地蔓延。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她的文字有一种向上的张力,就像是有人站在很高很高的蓝天之上嘹亮地歌唱。很多时候当我压抑或者寂寞的时候,我就会去翻我爱阳光的最后一章,看完之后我的心情就会波澜不惊了,我就可以毫无怨言地抱着数学参考书一直做到日月无光做到山无棱天地合。

    然而安妮宝贝和苏童却给予我文字上的囚牢,犹如波光潋滟的水牢。而我站在水牢深处,仰望天空疾疾掠过的飞鸟,口袋里装着坐井观天的幸福。

    苏童。我一直无法明白为什么一个男人会有那么冷艳张扬的想象力,像是海中色彩斑调的海英,漂亮,但会蜇人。他笔下的那口关于宿命的井总会在有风声有雨的晚上闯进我的梦中。我走到很多地方都会去看那个地方的井,看井下会不会有人喊我下去。

    安妮宝贝。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写她。一个异常漂泊的灵魂,一个可以将文字写成寂寞花朵的灵魂。安妮宝贝在水中编织了一座空城,而我仓皇地站在这个城中,像个迷路的孩子。安妮说她的掌心是有空洞的,而我看看自己的掌心,干燥而温暖,掌纹虽然错踪但脉络清晰,我想我最终还是一个好孩子。我只是需要安妮以尖锐的姿态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力度对我的灵魂进行必要的穿刺,好证明我并不麻木,证明我是个好孩子。

    杜拉斯。她的那些支离破碎的语法像是海中茂密的水藻,一大团一大团晃动的灵魂,丝丝缕缕将我缠绕。她的文字总是潜藏在深深的水中,你一定要屏住呼吸潜下水去才可以看到那些深水中绽放的美丽焰火,那些华丽到极致的透明幻觉,然后你浮出水面,大口呼吸,同时迎接暴雨后的虚脱。

    还有另外的一些他们或者她们,那些感动我的人。

    梦中我是个爱走路的人,我走过了所有书中写到的村庄以及城市,甚至花朵开遍但空无一人的庞大草原。走过我的泱泱四季,走过我的悲悲戚戚。

    骆驼的头流水的酒下雪的城市空空的楼我要拉着荞麦的手向着风走向着云走走到落满桃花的河的源头谁的右手拎起银针挽起袖口将一枚一枚铜扣缝在我的世界尽头疗伤的方式我是个容易受伤的孩子,打场羽毛球之后,手臂可以因为肌肉拉伤而疼痛一个月。拿着筷子发抖的样子挺难看的。可是一个月之后我又能握起球拍幸福地流汗了。但内心的伤痕却可以在每个晚上清清楚楚从头到尾地再疼一遍,那些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台,因为内心是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合任何东西生长。

    我喜欢找一条漂亮的马路,然后在上面气定神闲地走,走过斑斑树阴的时候我像是走过了自己心中明明灭灭的悲喜。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白一样,"忘记悲欢的姿势"。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

    我也喜欢蹲在马路边上,看着梧桐树叶一片一片地掉下来,一直掉满整个大地。我总是觉得那些树叶慌慌张张地掉下来是为了遮住一个大秘密,而我扫开落叶,看到的总是黑色的柏油马路。就像我蹲在路边看见天上慢慢走过一朵云,我就会傻傻地望着天空,想看看云走过了露出来的是什么,但云后面还是那个千年不变的天空,仍是那个天空,总是那个天空。同样,我家曾有个上了锁但找不到钥匙的漂亮的红木箱子,妈妈告诉我那是个空箱子,可是我不相信,于是有一天我终于用斧子将它弄开了,结果我毫无遮盖地看到了箱子的底部。为了一些空气我毁掉了一只漂亮的箱子。很多时候我就是为了这样一些莫名其妙的怀疑或者说是由不确定所带来的恐慌而将自己弄得精力憔悴。我想我真的是个麻烦的人。

    身边的人说我走路的姿势是寂寞的,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盯着前面一处不可知的地方。朋友说我写字的时候才是真正寂寞的,眼睛里是忽明忽暗的色泽,姿势是一种完美的防御。其实当我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我才是真正寂寞的,可是我总是在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仰望天空。正如那个作家说的那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才最爱你。同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和我一起玩的朋友很多,也许多到一个广告牌掉下来就能砸死三个的地步。可是我真正愿意去爱——不是男女之爱,而是真正敞开自己的灵魂去接纳另一个灵魂的爱——的人,真的不是很多。并且,我不是个高傲的人。我真的是个好孩子,只是偶尔寂寞的时候会傻傻地仰望天空。

    小a说世界上最寂寞的植物是柳,在明媚的春天她抱着满怀白色的心事,抖落在空气里,随着风飘,一点一点寂寞地白。

    我想也许我的前世就是一棵柳树,站在山风上,在风中开出大团大团白色的寂寞。

    谁的寂寞衣我华裳谁的华裳盖住我伤痕累累的肩膀谁的明月照我黑色的松岗谁的孤独挫疼山间呼啸的沧江那是谁家寂寞小孩头插茱萸夜夜夜夜纵情歌唱如此辽阔如此苍凉写作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杜拉斯是这么说的。

    有人说我很会讲故事,所以我拿了个在全国相当显赫的一等奖。其实他们错了,我一点也不会讲故事。我只是善于把自己一点一点地剖开,然后一点一点地告诉他们我的一切。我不会是个好的写小说的人,因为我不习惯去讲别人的故事。哪怕我想写一个宋朝勤劳的农民,写到最后我还是会扯到自己身上来。甚至我在写到女主角的时候,我都习惯用第一人称来铺展故事,构好框架,然后一点一点填进自己的血肉,这种状态需要有足够的神经质才能坚持。

    并且我是双子座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东西会有很大的反差。我是双重性格的人,而且明显,小a总是告诉我说他分不清到底我是个阳光中乐天的人还是个习惯在黑夜里疼痛的人。

    我现在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座老房子里,晚上我总是坐在窗台前写大量的字,一直写到手指开始抽搐我才停下。小a说我是个不要命的人。还有些时候我坐在书桌前看窗外树枝在窗帘上投下的影子,晃啊晃的,像是手语。

    其实我将来想要过真正平静的生活,干一份平常稳定的工作,找一个人好好地去爱,普普通通地结婚,住在一套普通的房子里。我想我总有一天要丢开写字的生活,丢开这种内心流离失所的生活。我只需要做一个好丈夫,当一个好爸爸。我想:紧握在手里的幸福应该是简单而透明的。就像两只大雁,依偎在一起飞过天空,那么简单,那么快乐。

    一直以来我是个性格复杂的孩子,很多人说我很难了解。我于是对他们笑,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来,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我对我喜欢的人才会生气,不喜欢的人却对他们微笑。

    直到有天我发现写字给我带来的快感,于是我开始不停地写字。就像蒙着眼睛不断追逐那黑色的幸福。

    河水的手黑夜的喉月光吊起竹楼是谁为我煮好清酒那些灼灼的竹简那些盛开的伤口而我的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我就是这样一个孩子,我诚实,我不说谎。但如果有天你在街上碰见一个仰望天空的孩子,那一定不是我。因为我仰望天空的时候,没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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