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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信风东来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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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信风东来第七节

    蔕丝静静的看着马骏。马骏扒了一口面条,笑说:“我是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老天爷折磨我,但村子里的人却救了我,村支书供我上的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打到了一条野鸭子,送给了村支书,因为他的儿媳妇刚生第四个娃儿,可惜还是个女孩。十三岁那年,我能一口气从村子的渡口游到长江对岸,再游回来。念初中的时候,因为没钱,地主婆从地里刨出了一尊犀牛青铜器交给我,要我去县城找谁,谁,谁。这尊青铜器卖了二十块钱,够我初中三年学费,后来上大学以后,我才知道着尊青铜器的是周王朝的一个王侯最心爱的陪葬品。九六年,这尊犀牛青铜器以九百万美金成交,买家就是我了。”

    顿了顿,马骏又笑说:“念初中那会,我天天到长江边打鱼,卖给县城里的馆子。一斤河鲤八分钱,拿到钱我就去书摊上看书。初中到高中六年,每学期开学的时候,全村的人都会拿出自家的米面,鱼干和鸡蛋装到地主婆给我缝的大布口袋里,那就是我一学期的口粮。我是在市里念的高中,因为我是以全地市第一名的身份进的这所高中,科科满分,包括语文都是一百分。同样,我也是在老师,同学的鄙视,欺辱中渡过了我的高中生涯,因为我高中三年穿的都是一套绿军服和一双绿胶鞋,那也只是在上课和在图书馆的时候才穿的。三年,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套军装上一共补了二十九处,缝了一百零八次,胶鞋底子都磨烂了。在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从来不敢穿胶鞋,因为体育课最废鞋的。一节体育课下来,我的脚就会划几个长长口子。高考那天,我揣着换了五个笔尖,一直漏水的那支钢笔走进考场,考了三天,我也饿了三天,三天都是喝的自来水。考试结束后,我在长江边上钓鱼,那天是暴雨,江水猛涨,没等到钓上鱼,我就晕倒在长江边,那天的雨下得真的好大。”

    蔕丝泪水无声无息的留下来,低低的叫道:“军师!“马骏盯着窗外的旭日:“老天爷还是不肯让我死,我醒过来了,也活过来了。我是我们县的第一个大学生,解放以后我们市的第一个北大生,我是当年全国高考状元,也是当年祖国最优秀的高考状元,就是闭上眼睛,残废了去考,我也能考第一。”

    顿了顿,马骏微笑说道:“在北大第三年,我给苏亚教授做助手,清理各种文物,苏亚教授带着我去买了一件夹克做为我的报酬,十五块钱。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新衣服。”马骏面带微笑,叙说着往事,蔕丝静静的看着马骏,泪流满面。

    马骏放下筷子,点上烟,笑说:“在大学第二年的时候,我送报纸,做家教,挣到的钱给地主婆寄去十块钱,剩下的钱我买了一双人造革的皮鞋。十八块钱,那是我第一次穿皮鞋。几年后,我执掌王国国务,穿的皮鞋,最便宜的那双,一千美金。穿的西装,最便宜的那套,三千美金。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一百万美金,一百万美金!整整八百万人民币!八百万呐,哎呀,这对于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来说,就如同遭雷劈了一样。我把这一百万全部交给骆星,在村子里修了小学,通过种种方式搞开发,搞投资,我让全村子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了钱。只可惜地主婆和村支书都已经死了,老一辈的爷爷奶奶们也死了。我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地主婆,和我一样,地主婆也没有自己的名字,没有亲人,我们俩相依为命,当年不是她,我早就被我母亲丢到长江喂鱼去了,也是地主婆给了我一个名字。还有村支书,是他叫我去念书,听说只有念书才会有大出息,还有村子里的大叔大婶,没有他们,我就念不了高中。”

    马骏哈哈一笑,说道:“就算我把村子里的每一条小路都铺上金砖,把每一幢房子都盖上玉瓦,我也永远报答不了他们的恩情,但我这么做了,现在村子是全国最富裕的村子。可我觉得这还远远不够,但是我非常非常的自豪和欣慰的,因为我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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