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服务生上主菜时,她才知道原来眼前一大桌满满的食物全是她一个人的。
“应先生呢?”
把我带到这里,不是要一起共享烛光情人晚餐,为什么过了那么久还不见人影?—
“他在另一间包厢和客人用餐。他交代过,请您先用餐。”服务生礼貌的回答后即退出包厢。
什么?真是太自大了,自以为我想和他一起吃饭,把我架到这里后又约了别人,到底当我是什么人?
想用食物收买我?门都没有!
这时候,该死的食物香味阵阵飘到鼻子里,勾起肚子的抗议,她的肚子已咕噜噜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斜眼偷看眼前的山珍海味,那是她最爱吃的料理,实在抵挡不了它的诱惑,因为肚子真的饿坏了。
吃饭皇帝大,报仇也得要先吃饱。
好吧,既来之则吃之,不要白白浪费一桌食物和美味香醇的好酒。
我可是不忍心看美食被倒进馊水桶才吃的,不代表我接受他的好意。
白宇婕确定心念后,就放心吃将了起来。
一个小时过后,饭菜吃得差不多,酒也喝了一大杯,白宇婕解开裙扣,放松过度膨胀的胃。
这种为个人量身烹煮的食物,和精致但大量供应的西餐气质完全下一样,果然不同凡响,深得人心,尤其是那杯酒,真是浓淡得恰到好处,味道甘甜很好人喉,不知不觉间,她竟然已把它喝光了。
食物的份量虽然多了一点,但是很合胃口,通通被她吞到肚子里,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少了她最爱的提拉米苏。
“食欲不错嘛。”应振天斜倚着门,欣赏白宇婕的侧面。
看她把桌上的食物吃光光,他眼底不自觉流露出笑意。
吓!他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怎么一点都没察觉?
白宇婕被他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
“还喜欢吗?”低沉温柔的嗓音从微微上的簿唇溜出,抚顺了每一个因戒备而紧缩的毛孔。他的声音透出一种浓得不能再浓的温柔,仿佛要将她融化。
白宇婕讨厌死自己了,明明说好不被他的食物收买,怎么经他这么一问,心里竟舒坦得不得了,隐约感觉到些微的异状在心底蠢动,两朵红霞咻地飞上脸颊。
到底怎么搞的,传说中的应振天不是无情、没心没血、冷漠至极的感情杀手吗?为什么此刻看起来是那么温柔,和白天的冷酷截然不同?
惨了一定是那杯酒的关系。
白宇婕几乎要醉死在他那低沉更胜醇酒的嗓音、和邪魅迷人的笑容里了!
她起身想去洗把脸让自己清醒,脚却不听使唤的翮翮起舞,整个房间都在转圈圈。
懊死,有点醉了。
应振天依然倚着门,看着团团转的白宇婕东倒西歪扭着高跟鞋。
她昂贵合身的名牌套装经她这一扭,原来被松开的扣子几乎要让裙子落地,她慌张地拉紧裙子,一手扶着桌子试图稳住身体,可怜的高跟鞋却在这个时候“啪!”断了,她的脚拐了一下,整个人跌坐在椅子上。
实是可笑至极的一幕,应振天眼底嘴角温和含蓄的笑意,马上绽放成一朵盛开的花,忍不住哈哈大笑出声,笑声大到自己都觉得意外。
他从不是个趁人之危取笑他人的坏蛋,但是现下所见实在引起他打从心里捧腹大笑的欲望。
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白宇婕瞪大眼睛望着应振天,气得肠胃翻滚,还未消化完全的食物在肚子里如奔腾马匹,血液直冲脑门。
“我要回去了。”她咬着牙说。在心里发誓,再也不接受他的好处。
“我送你。”应振天察觉白宇婕的怒意,收敛丁笑脸。
“不必了,谢谢你今天的招待,我”自己回去就好了。话还没说完,白宇婕即感到一阵头重脚轻,身体仿佛飘离了地面。
应振天一把抱起白宇婕,大步走出包厢外,迈向停车场。
看见应振天的怀里竟然抱着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鞋跟还在半空中要死不活的荡来荡去,所有人无不瞠目结舌。
今天是什么怪日子,向来是女人追着他跑,怎么有个幸运儿可以冲破防线进攻本垒?真想看清楚究竟是长得多漂亮的女人,能得到他的青睐。
但他宽阔的肩膀却像一堵高墙,遮挡所有背后投来的目光,怀里的她娇小玲珑的仿佛不存在,要不是那尖锐的叫声,恐怕没人会发现她。
“放我下来。”白宇婕大叫,两只脚拼命的乱踢,想挣脱他的怀抱。
“你喝醉,鞋子又坏了,放你下来,你怎么走?”为了不让她掉下来,他略施力道,将她嵌进怀抱更深处。
他的体温伴随心跳,隔着铁灰色的西装传达到白宇婕的肩膀,瞬间钻进她的心窝,令她整个人震了一下。
人在醉酒的时候,四肢虽然瘫痪,其他感官却异常清醒。
她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高级古龙水混着一点点男人特有的体味。
熨烫平整笔直的西装下,是柔软舒服的棉质衬衫,银蓝色的领带饱含他的体温和味道,像一支火红的烙铁压在白宇婕酡红的双颊上。
她不再开口,只知道自己醉得太厉害。
当他霸道得不顾她反对,将她抱到三楼住家门口,她再也提不起力气去防备和媚惑他。
只是轻轻的说声再见,就关上大门,倒头趴在床上呼呼大睡。
。。
深夜的台北,大楼下的车灯奔窜流动,整个城市才刚苏醒。
黑亮的玻璃倒映着挺拔的身躯,窗外星光闪烁于天幕,应振天无法入睡,手里高脚杯的酒已经被喝掉四分之三,胸膛还残留着白字婕的发香,她的小手紧抓着他西装外套衣领时,他感到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卡住,呼吸也不自觉的混乱。
谁都没办法拒绝一个娇媚美丽的女人,尤其是当她依偎在怀里的时候,是那么的可爱。
或许是哪根神经不小心搭错线,他才会同情心发作,把她从速食店拎上车,还自找麻烦的带她去吃饭。
应振天一头仰尽杯中物,对自己的反常举动一笑置之。
像白宇婕这样的女人,他从小看太多,父亲身边多得是这种想嫁人豪门、不择手段的女人。
母亲就是这样走进应家大门。
自己不过是母亲抓住案亲的手段,她成功了,嫁给有钱的父亲,生下了他,得到所有的钱财,却失了心
遗失一颗母亲、妻子的爱心。
人人对母爱歌功颂德时,应振天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去看待弃家庭不顾的母亲。
打牌、穿戴名牌、交际应酬,甚至夜不归营,小时候闻惯了母亲身上浓郁的香水味和终日弥漫家里的烟硝味,她和父亲维持名义上的夫妻名分,只为了不闹笑话。
白宇婕终究还是和一般女子没什么两样,崇尚名牌、挥霍、物质化,十足十的资本主义城市产物,打扮光鲜亮丽其实只是为了狩猎,伺机等候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笨蛋上钩,管他是老还是丑,反正她们要的只是钱。
新加入商场的年轻女孩,最拿手的伎俩,就是刻意散发她们美好的雌性激素,把感情空乏寂寞、口袋钞票满溢的男人迷得团团转。
第二个像母亲一样的女人。
他可不会那么轻易上当,戴上刻意疏离冷漠的面具,就是为了区隔和他人过度的亲近以保护自己。
她眼底的那一抹纯真,只不过是自己内心渴求的灵魂幻影。
不可能真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