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3日,接被害人汪某报案称:“其在上学的路上,遭遇三学生模样的男人抢劫。”为查明事实真相,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人员,立案侦查。
经侦查查明:案件系犯罪嫌疑人王某(16岁)、肖某(17岁)、叶某(17岁)所为,三人皆为在校高二学生。
原来,在作案的前一天晚上,恰逢星期六放假。三人聚集在一录像厅,看了一晚上的暴力电影。
第二天起床后,三人无所事事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其中,王某模仿电影中的故事情节,向肖某、叶某提出去弄点钱花。肖某、叶某一句“随便。”于是,三人便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按照分工:肖某、叶某在一小山坡上给王某放哨和壮胆,王某在一偏僻的小路上守候。不久,去上学的汪某正好路过。王某立即上前叫住了汪某,并提出“借点钱花”的企图。遭汪某反对,王某非常愤怒,狠狠地打了汪某一巴掌,并从汪某裤袋里,搜走人民币18元。尔后,三人扬长而去。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三人虽属未成年人,但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三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而且触犯“八大罪名”之一(涉嫌抢劫)。因此,三人在今后的生活,或许,将留下岁月斑驳的污点。
“三人行,必有我师。”这三人,这件事,虽成不了师,但却给我们留下颇多的反思。一是社会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上,具体应该怎作的问题;二是父母在外打工,老人对留守孩监管的问题;三是学校在对学生教育上,应如何全面发展的问题。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是家长的期盼。当前,这些留守孩,性格孤僻,任性、自私、忧郁多疑、缺乏热情、爱心和同情心。等等这些问题,无不给社会、家庭带来诸多困惑。
或许,这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阵痛。如何消痛,社会、家庭肯定都会做出相关的努力。相信不久的未来,人民肯定会得到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