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曹老狗死了?!”铁云等人看到中箭而亡的曹忠,不敢置信地喃喃说道,剩下人也都惊呆了。
“对,他死了!”站在他旁边的军士咽了口唾沫说道,“不过,好像不是我们的人杀的。”
“管他呢!只要死了就成。走,我们赶快撤退!”铁云回过神来,就打了个呼哨。带来的人手瞬间如潮水一般退去,离开的时候,还没忘记背走身死的兄弟,更没忘记砍下曹忠的头带走。
曹忠带来的护卫也没心思再追击,反而惶惶不已,不知该怎么办好了。
犹豫再三,他们还是收殓了曹忠的无头尸,就地埋葬了死去同僚的尸体,垂头丧气地打道回京了。
替皇帝选妃一事,自然要搁置在一旁了。
此地非久留之地,既然曹忠死了,秦姝也没道理继续留在这里,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铁云带人在离此地三十多里地的一处隐蔽的山林里落了脚,因为天色晚了,便命人支锅造饭。
天色也渐渐地黑了起来,篝火也升了起来。
铁云将宋家老小的牌位在一块平整的大石头,牌位前放着曹忠的头,这才带领众人跪了下来,虎目含泪,哽咽地说道:“老将军,大公子,二公子,三公子,害你们的曹老狗终于死了,如果,你们泉下有知,请保佑我们接下来顺利杀掉那个昏庸的狗皇帝和淫荡无耻的太后,尤其是那个姓孙的龟孙子,我们一定会将他千刀万剐,用他们的头当下酒菜,等事情了解了,铁云就立即下去找你们,继续做宋家的家将。将军,你们一定要等属下……”
说完,他就“砰”地一下以头触地,狠狠磕了几个头。
其他人闻言,都忍不住滚落两行热泪,神情悲痛至极。
他们这些人基本都没什么家人了,一直都把宋家当家,报仇是他们活着的唯一目的。宋家完了,他们也都心如死灰。
就在众人陷入到悲痛之中时,突然,一声叱喝,打断了他们的哀思。
“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出来!”
众人闻言,都从地上爬了起来,戒备地将手放在各自的武器上,一眨不眨地盯着来人的方向。
只见一个人影,渐渐从黑暗中走了出来,由远及近,篝火照亮了他的身形,远远看去,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只是因为他头上带着斗笠,又披着斗篷,根本看不清他的容貌。
“站住,别往前走了。”众人见他不管不顾地一直往前走,都忍不住抽出了兵器,大声呵斥道。
但那人却依旧没有停下脚步,视那些人的威胁于无物,直到他走到了篝火前十步左右的地方才停了下来,此时,他已经处于众人的包围圈内。
随着这人渐行渐近,铁云放在刀柄上的手,突然渐渐松了下来,一双眼睛只愣愣地盯着他,像是魔怔了一般。
此时,那人终于抬起头来,唇角微勾,对他露出一丝笑意——
“铁云,别来无恙。”
“您……您是……”铁云见到他,脸上那道恐怖的疤痕,突然剧烈地抖动起来,似乎震惊地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啪——
他手中的刀掉在了地上,整个人连滚带爬地扑了过去,跪在了那人面前,抱住他的大腿,毫无形象地趴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就像是刚刚回到父母身边的孩童一般。
其他人无不惊喜愕然,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
秦姝直接骑马离开了刺杀现场。
为了方便赶路,早在几天前,她就花了五十两银子买了一匹普通的马代步。
此时,曹忠已死,大仇得报,她倒是不知该去哪儿了。
回家?
秦姝摇了摇头,她现在还不想回去。
算了,还是在外面继续走走吧,看看风景也是好的。
不过,令秦姝万万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被拉郎配了。
这是她刺杀曹忠后,第二天发生的事。
此时,曹忠被杀的消息,还没传出来,众人只知道朝廷要在民间采选美人了,都急慌慌地给女儿找人家。
已经定亲的,也不挑好日子了,当天就让他们成亲,就连平时那些娶不上媳妇的穷鬼还有鳏夫,都被人给盯上了,无知无觉地就成了人家的女婿。
有的人家甚至专门在大街上逮人,尤其是那种穿着体面,长相端正的年轻男人,更是引起了众人的哄抢,别管他们有没有家室,有没有定亲,先娶了再说,以后再论大小。
若只是皇帝娶妃也就罢了,但现在已经传出了风声,不止是为小皇帝纳妃,而是给老国丈寻找鼎炉,那还得了,若是闺女被选中,岂不是掉进了火坑里,就算嫁得不好,也要嫁出去。
因此,当秦姝到达岳县的时候,就看到“花轿盈街,鼓吹聒耳”,满目都是红彤彤一片,几乎每家每户都在办喜事。
没办法,谁让九千岁快到这里了呢!
他们再不嫁女儿可就晚了。
而秦姝一进县城,就瞬间被人给盯上了,好比一只绵羊掉进了狼窝里。
谁让秦姝长得好看,穿得体面,而且还骑着高头大马,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有钱”“不俗”的气息,不盯她盯谁?
唯一的短处,就是稍稍矮了点。
其实,秦姝的身高在女人堆中,已经算是顶好的了。
她刚穿过来时,秦素莲大概是营养不良,才堪堪一米六左右,但因为古人的身高普遍偏矮小,她的身高已经是属于偏高的哪一类的了,后来,也不知道是营养好了,还是她经常锻炼的缘故,总之,又二次发育了,增长了几厘米,如今已经是鹤立鸡群,比一般男人的身高都不差了。正因为这一点,她扮起男人来也毫无压力。
说她矮,也是跟那些彪形大汉相比而已。比那些穷的叮当响,长得歪瓜裂枣的人好多了。要知道,有些人家连那些稍微年轻点,长得也不错的乞丐也抢去当女婿了呢!
何况,秦姝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金龟婿”,不将她抢回去做女婿才是傻子。
因此,秦姝一进县城,就见到一群人疯狂地向自己涌来,她原本想要动手的,但是这些人都手无寸铁的,是普通的百姓,她又岂能对他们拔剑相向,不能打,就只能跑了。
结果,人太多,马儿都跑不出去,那些人为了阻止她离开,无所不用其极,抱马脖子的,拉扯她的衣裳的,让她空有一身本事也无法施展,急得脸都红了,心里也升起了几分怒火,正要告诉他们自己是女人时,就听到一人忽然喊道——
“天上掉钱了,快来捡钱了。”
接着,果然好多铜钱,漫天而降。
所有人先是一愣,等看到是真得在掉铜钱后,一大半的人顾不上秦姝,轰的一下去抢钱了。
“还不快跑?”只听刚才那人又道。
秦姝反应过来,立即挣脱众人的纠缠,打马飞奔而去了,一口气跑出了县城。
直到听到后面没人追上来,她才把速度降了下来,慢慢地骑马走着。
这些人真是太可怕了,简直是强盗,哪有强行拉人去成亲的?简直胡闹!
秦姝刚松了一口气,就听到后面有马蹄声传来,心中一紧,反射性地又要逃跑,哪知道后面有人喊道:“前面那位兄台,等一等!”
秦姝听出此人的声音,就是之前提醒自己,救自己于水火之中的那个人,这才停了下来,拉住了缰绳,转过身来等他。
这时,对方也骑着马到了她跟前。
对方只有三个人,为首的是一名二十岁出头的青年,后面两人一身彪悍的气息,似乎是护卫。
那青年长得十分英武,身穿一身藏青色劲装,然而,比起纯粹的武人,他身上又多了几分儒雅,但是眉目清明,举止大方,再结合之前搭救秦姝的举动,一看就是个慷慨磊落的男子。
那青年一上前,便抱拳对秦姝说道:“兄台有礼了,小弟程志才,见过兄台。”
秦姝也学他的样子抱拳,向他施了一礼道:“不敢当,小弟姓秦,单名一个‘姝’字,还要多谢兄台刚才出手相救。”
“原来是秦兄,可是琴棋书画的‘书’?”程志才问道。
秦姝笑了笑,没有说话,程志才只当她默认了。
趁着说话的功夫,他又仔细打量了秦姝一番。只见她穿了一袭黑色布衣,腰佩长剑,皮肤白皙,容貌俊俏,只是看起来有些瘦小,怎么看都是一副弱质书生的模样,但偏偏她的眉宇之间,多了几分英气,再加上挺拔的坐姿还有爽朗的做派,颇有几分武人的派头,这些足以抵消她身材单薄瘦小这一缺点了,能在这种乱世,还独自出行之人,总是比别人多谢胆气,只希望她的剑不是摆设才好。
这样想着,程志才的神色越发亲近了一些,再次开口问道:“不知秦兄是要到哪里去?现在外面乱的很,秦兄倒是大胆,竟然在这时候出来乱跑,不怕家里人担心吗?”
听到程志才提起家人,秦姝脸色有些黯然,叹道:“现在怕是没有人替我担心了。”
程志才见她露出这副神态,就知道自己的问题戳到了她的痛处,连忙道歉道:“对不起,我不知道秦兄……”他以为秦姝已经没有家了。
“不知者不罪,程兄不必道歉。”秦姝说道,“小弟也无处可去,只是随便走走罢了。”
两人骑着马慢慢地往前走着,两个护卫摸摸跟在身后。
“哦?”程志才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惊喜,连忙说道:“既然如此,秦兄不如到寒舍小住几日?”
说完,又觉得自己太急切了,连忙解释道:“我这个要求可能太过唐突了,不过,我与秦兄一见如故,很想跟秦兄交个朋友,不知秦兄肯不肯赏脸?”
秦姝虽然不敢说看人非常准,但也极少有看错的时候,至少程志才这个人的确不像是什么阴险狡诈之徒,他又帮了自己一个忙,自己又无处可去,去他家做客几天也无不可?
因此,便说道:“程兄哪里的话?我只怕自己太过打扰了。”
“哈哈,这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我们程家最喜欢广结朋友了,秦姝肯来,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程志才听出秦姝愿意去他家小住,心里更高兴了。
听到程志才是因为喜欢广结好友才邀请自己住下,秦姝就更放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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