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他,纳十四娘为普通的侍妾,也要看他的心情如何了!
不过,十四娘还是可以纳的,毕竟她长得那么漂亮,还那么会经商。到时候,自己随便给点钱给她,就让她去经营好了,也算是还了当年她救济自己的那点好了。
当然了,大头还是要上交自己的,获利可不能让她一个人独得了。
林恩之笑得惬意,虽然时间紧急,来不及真的奖励白梅一回了,可是他又是揉又是亲的,仍然将白梅弄得面色通红似血,才终于放她离开。
看着白梅离开,林恩之脸上的笑容才慢慢地收了起来。
时间很紧急,看来,自己得赶紧去衙门了。
虽然这事得主簿才能办,但是自己是县尉,求他这么点小事,如果他还敢拖拖拉拉的,那就让张天师给他撤了!
就看他够不够识相了!
还好,主簿这个人,非常的识相。
其实现在整个县衙,上到知县,下到门子,个个对他,都是非常的识相。齐县尉突然高升,本来就是够奇怪的了。可是再奇怪的事,又怎么比得上上面突然一纸公文,提拨他这个就算是书吏,统共也没有干上几天的林恩之?
甚至当时消息传出,主簿、文书等几个还心中不服,专程跑了一趟省府,想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省府的老爷们也是非常的气闷,他们还没有想明白呢!他们又何尝不是被齐县尉抢走了位置!
这样一来,没有人知道林恩之到底是哪里的靠山,后台又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在没有摸清楚他的底细之前,是没有人敢轻易得罪他了。
就算是他要杀个人,主簿也会想尽办法给他兜过去,更别说只是伪造文书这样的事情了。
至于这几间铺子原本是谁的……关他什么事呢?
主薄非常识相地将几个印章全部交给了林恩之,并知之他用法,自己就甩甩袖子,告病回家了!
管他怎么折腾的,反正都与他无关了!
林恩之如果要将原本名字在顾茗名下的店铺转到自己手里,就要写买卖文书。只要盖上官府的印鉴,那么,这个官司就算顾家打到皇上那里去,也没有办法了。
而买卖文书,需要一个中人,也就是证人。这样的证人,一般需要一个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来担当。林恩之想了想,原本想写主簿的,可是又觉得到底不是他的自己人,有些不放心。
可是,哪里再找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人来?
突然,他就想到了他自己。
于是,他写下了这份买卖文书,卖方顾家十四娘顾茗,买方林家梅姨娘,中人,则是他自己。
再三地检查,林恩之都觉得非常的满意,便盖上了大章。
呵呵,从现在起,那三间铺子,便是他的了。
虽然买方名字是白梅,可是,文书上而写明了,是林家的姨娘。而姨娘是不能有自己的私产的,就算是她自身,都是林家的财产,就更别说她名下的产业了。
接下来,就只剩下通知十四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