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看官大人的支持与厚爱,申请龙套的麻烦把信息跟帖在龙套楼里面,写在外面的有时候会看不到给遗漏过去。还有就是,别太夸张了……再次感谢看官大人的支持与厚爱!!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到底这几个人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我的大腿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疼痛让我差点喊出声来,好在我竭力咬着牙忍住了。
那两个年轻人竟然抱着我的腿没命的啃了起来,就像是得了狂犬病的疯狗一般。(我|操,老子这是人腿好不好,不是烤鹅腿!)
我怒目相视,握紧双拳便开始往那两个年轻人的身上砸了起来。我不是狗,不可能用嘴咬回去。更何况,谁知道他们两个有没有什么天花、霍乱、梅毒、鼠疫之类的传染病。
由于措不及防的被咬,还要竭力忍着不喊出来。心中也是极度郁闷。所以下起手来也没个轻重,顷刻间,那两人的口中鼻中都开始往外冒血。
不过这两个年轻人也算是个硬骨头,被我打的鲜血迸流,不但没有吭一声,居然还跟个没事儿人似的,依然趴在我的腿上大口大口的咬着。
这看起来就像是****的狗,额……应该说吃肉的狼。不把看到眼中的东西吃掉就绝不善罢甘休一般。
我的拳头上再次加了几分力道,疯狂的朝着他们的脑袋上砸着。就算如此,依然不能阻止那两个人咬我。
无奈之下只能换一种方式了,我弯下身子,双臂卡住了其中一名男子的肚子,双腿跟腰部同时用力,将他倒着抱了起来。
接着我再次发力,把他朝着地面摔了过去,同时我又把他当做肉垫,直直的朝着前方倒了下去。
随着一声闷响的传出,被我压在身下的男子终于放开了抱在我腿上的双手,松开了咬着我腿的嘴巴。
用力一挣,顺势一踢,将另外一名男子也踹到了一旁。
疯了,他们全都疯了!此地不宜久留,我得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法律里面有一条是这样说的,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就算杀死了人也是不用偿命的,甚至连监狱都不用进。
我可不想被眼前这两个神经病活活咬死,这绝对是得不偿失的。
快速站起身子,大概瞅了一眼自己的腿部。发现裤子上已经有好几处被咬破,鲜血也随着被咬破的地方往外渗着。
看着裤子上大片大片的血迹,我并没有感到过多的悲哀。反而隐隐有些庆幸,还好那两个疯子没有张嘴去咬我的命根子,不然的话我这辈子恐怕就完蛋了。而我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大太监)小李子了,只是缺少个慈禧罢了。
老百姓大部分还是喜欢看热闹的,他们终于忍不住还是围了上来。
“麻烦各位让开一些,这两个人是疯子,逮谁咬谁!”看到有人围了过来,我赶紧出言提醒,防止他们也被地上那两个疯子咬到。
地上的两个疯子似乎并没有被围观的众人看在眼中,或者说他们一致选择了无视。不过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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