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兹哭的心都有了,从前自己也倒霉过,可没想到自己现在居然倒霉到这种程度,喝口凉水都塞牙,这他妈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他心里叫苦不迭,知道偷是肯定没机会了,正在琢磨着怎么逃跑呢,这个时候就见一群人已经从前面正门里闯了出来,为首一个小子举着火把,突然大喊了一声:“巴兹,你是巴兹!”
你妹啊!
巴兹差点喷出一口陈年老血,这他妈已经是倒霉到家了,这个喊话的小子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在赌场里跟他打过架的莱恩哈特,当初因为一点赌资的纠纷,两个人结下了仇,这一段时间不见,这小子居然成了发财赌场的人了。
我靠!
巴兹现在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能在这里碰见熟人,刚才把黑布蒙在脸上好不好?干嘛要这么托大?
完蛋了。巴兹落荒而逃。
他毫不犹豫的,转身翻过一道小墙,然后朝着小巷子里插了进去。而发财赌场的那些人肯定也不会轻易放过他,举着火把在后面穷追不舍,一边追还一边敲锣打鼓地喊:“快来人啊,抓贼啊,别让贼跑了!”
巴兹这个跑啊,玩命似的,他就听见后面莱恩哈特的声音传了过来:“没事,他跑不了,那个狗娘养的贼叫巴兹,我知道他住什么地方,跑得了和尚跑步了庙,实在不行就去抄他家去!”
“对,抄他家去!”一群人附和。
巴兹躲在一个窝棚后面,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心里又是后悔又是害怕,心想你们tmd爱抄就抄去吧,老子的家已经烧没了,你们随便抄,要是能抄出什么来老子认了。“
又乱了一会儿,莱恩哈特他们才乱哄哄的散去。
现在巴兹有点不知所措的感觉,因为他知道,既然自己的身份已经被认了出来,那等天亮之后,发财赌场肯定会去官府报案,而那个时候,没准儿就会对自己展开一个全城大搜查,到了那个时候想跑都跑不了,如果被人抓住了……呵呵,自己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陈年往事没准儿就都得被抖出来,到了那个时候,随便弄点罪名出来,都能让自己生不如死。
在紫荆花帝国里,偷窃不是死罪,就算再怎么偷,也没有被送上绞刑架的危险,但是,对付偷窃者,法律里却有一个非常缺德的惩罚措施——砍手!要是自己的手被人当成树枝子砍掉了,那自己以后还混个屁啊?
三个字,完犊子!
那就彻底完犊子了。
巴兹有些六神无主地坐在小巷里,盘算着,怎么才能从城里混出去。
然后,还有出去以后到哪里谋生的问题。
他现在非常惨,身上连一个铜币都没有,别说是逃亡了,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若大的**,居然找不到一个能让他安身立命的所在,对于巴兹来说,这实在是一种让人吐血的郁闷和悲哀。
后悔啊,本来挺好的,可自己为什么要去发财赌场去赌什么钱?
所有的霉运,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唉……
巴兹已经忍不住仰天长叹了,感慨命运的不公平,心中十分的后悔。
可是,现在后悔还有什么用吗?事已至此,一切都已经晚了。
现在想的,就是以后的事情该怎么办。
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啊,再艰难,也都要想办法活下去。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杜昂。
杜昂没穿魔法师的长袍,却穿了一件材质不错的普通衣服,而且他的年龄,也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长得虽然挺高,可身材瘦弱,一看就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富裕人家的少年。
这不正是一个抢劫财物的最好对象吗?
巴兹从来没有抢劫过,可是落到现在这种地步,他已经顾不得许多了。
可是,该倒霉的时候就是一竿子倒霉到底,别人抢劫连着干了几十年都风平浪静大发横财,结果巴兹第一次抢劫,就遇到杜昂了。
杜昂是个魔法师……
说到这里,就有必要交代一下巴兹的情况。
他今年三十三岁,是东南部诺瓦克行省以赛亚市的人,麦克纳斯家族的大本营,就在东南部的诺瓦克行省,这么算起来,巴兹还算是杜昂的半个老乡。
他家里的条件还算不错,属于一个中等偏上的小康之家,作为家里的独子,巴兹从小就备受呵护,简直就是家里人最最宝贵的眼珠子,娇生惯养,打不得骂不得,要星星不敢给月亮,只要他顺心舒坦,什么事情都可以不让他去做。一直到他十几岁的时候,还是成天吃饱了睡睡醒了继续吃,在家里闲着,什么正事都没有。
就这样一来二去的,闲的浑身都快长蘑菇的巴兹,就跟附近一群同样不干正事儿的闲汉们厮混在一起了。整天凑在一起喝酒吹牛,惹是生非,跟他们混在一起,巴兹不学好,而是学会了许多偷鸡摸狗的手艺。
最开始的时候,巴兹手艺不精,被人抓住好几回,但因为都是邻里邻居的关系,人家也没把他怎么样,只是到他家里找他父母告状,说这孩子偷东西,一定要好好管教。
管教,怎么管教?都他妈定型了!
家里管不了他,巴兹依然是为所欲为我行我素,成天浪荡街头,看着顺眼的东西就往自己兜里揣,后来,随着作案的次数越来越多,巴兹的手艺也是越来越高,已经很少被人给抓到了。
可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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