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回到所里,立即就让户籍调了红旗居委会全部严姓女子的资料来查看。
王为记得,当年对严某梅的抓捕,就是在她家里进行的,应该是红旗居委会的辖区。那么久远的一次行动,仅仅只参加过一次抓捕,王为只记得这些了。
对于习惯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点滴真相的刑警来说,这已经是好了不起的线索。
其实王所这么做,还是非常的冒险。
你怎么就知道家住红旗居委会的某位严姓女子,和这个失踪案有关?
说,你是从未来哪一年回来的?
回来的目的是什么?
不过眼下,王为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冒险就冒险,救人要紧。
再说,所里同志对自己人的警惕性也没那么高,谁会无缘无故来盯紧他,怀疑他?
何况这时候刘强已经接到市局和分局的命令,正在召开全所负责人会议,布置在辖区内全面摸底排查的具体工作,王为让张方梁宇去参加,自己躲在小办公室看资料。
对此,刘强也没说什么。
毕竟今天市局的会议,白娇娇只打电话通知了王为,没有通知他这个一把手。
明白无误的,王为在刑警领域的“名声”,已经盖过他了。
严格来说,刘强现在是行政管理干部,不是刑警。
再说,这样的摸底排查,王为是不是亲自出马,问题不大,其他几个警区负责人,干这个都很拿手,应该比王为对辖区更熟悉,经验更丰富。
查看户籍资料,是一件很无聊的事,都是千遍一律的表格,照片也乏善可陈。
九十年代,红玉派出所远未实现电脑化办公,户籍资料的保管还是用的传统方法,厚厚一大摞,堆放在他的案头,还有一些资料,户籍女警正在整理。
严青梅!
找到了!
足足一个小时之后,一份标注为严青梅的户籍资料,出现在王为的眼前。
照片上那个女人,依稀还有那么一点点印象。
圆圆脸,小眯眼,纵算是证件照,也带着三分笑意。
就是她!
十几年前的点点滴滴,渐渐在王为的脑海中汇聚起来,一点点地还原当时的情形。
就是这个严青梅,初次和她打交道的人,都会被她和善的外表所迷惑,按照后世用语,这是一个人畜无害的老好人。大约三十几岁四十岁的样子,正是最能获取别人信任的时候。
也难怪陆晓婷张冰两个出身大城市的女大学生,会轻易被她蒙骗了。
这人的外表,就带着极度的欺骗性。
任谁都不会怀疑她是个人贩子的。
王为甚至想起来,当初他们去严青梅家里抓捕的时候,严青梅那“无辜”的眼神,和周围邻居不解的目光。
这么一个安分守己的女人,派出所抓人家干嘛?
但严青梅是有案底的。
大约一年前,她曾经被人指责,在医院偷小孩。只不过被婴儿的家长发现了,当时就给她揪到了派出所。不过不是红玉所,而是市妇幼保健院所在地的派出所。
后来不知这人怎么狡辩的,居然没受什么处罚,只批评教育了一番,就给放了。
估计还是她那老实人的外表迷惑了派出所的同志。
这样的女人,实在不像是个人贩子。
“找到你了!”
王为拍打着手里的资料,点起一支烟,盯着严青梅那笑眯眯的照片,轻轻舒了口气。
家庭住址,红旗路五十七号。
王为隐约记起来,红旗路五十七号就在一个拐角处,出门左转,是一条小巷子,后边还有一口小小的池塘,当年抓捕的时候,还安排了专人把守那条小巷子,生怕嫌疑人慌不择路,往池塘里跳。
虽然那池塘应该不深,但能够避免的危险还是要尽量避免的。
一支烟抽完,王为站起身走出去,点了张方,小黄,程雪和两个联防队员以及一个女治安员,跳上了一台微面,径直向红旗居委会那边开过去。
在车上,王为给刘强打了个电话,告诉刘所,红旗居委会的摸底排查,由他带队完成。
这当儿,刘强已经准备亲自出马,带一队人去清查汽车站附近区域。
汽车站附近,总是治安环境最复杂的,不查就算了,一查准能捞到鱼。
对于抓人贩子,寻找失踪女孩的下落,刘强基本就当成一个笑话来听。这样子撒网,能不能捞到人贩子完全是看天意,就算运气好捞到一个人贩子,是不是拐卖陆小姐的那个还两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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