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还给我,所以我只好自己去拿了,但我没有拿走任何人的性命,以我母亲的坟墓发誓,我顶多拿走了一套衣服。”
“以及衣服主人的身份。”巫妖说,他略微低下头,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光,葛兰现在的模样与他之前大相径庭,完全可以说是成了另一个人。如果站在那儿的不是曾经的不死者,而葛兰也不是他预定的重要材料的话,他应当可以凭借这个有趣的小把戏远远地逃之夭夭:“你把他扔在哪儿啦?”
“他的木桶里。”葛兰说,他知道抵赖是毫无用处的。
“你一定把他藏的非常隐秘,”巫妖用一种难以捉摸的语气说:“兽人也未必能够发现的那种。”
“我把他藏在了臭咸鱼桶里,”葛兰说:“但兽人的鼻子可是非常灵敏的,我不保证他一定会安然无恙,但我能保证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活得好好的。”
本来他并不准备和这些人一起离开,太危险了,城外的田野与荒原更能为一个逃亡的盗贼提供庇护——但他被发觉了,一队骑士而不是一个骑士,幸而他熟悉那个被他取代的人——雷霆堡的狱卒之一,他身体虚弱,性情古怪,不讨人喜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
——假如今天使用这具身体的是另一个灵魂,巫妖思忖,它一定会异常纠结——面对着一个……嗯,实质意义上的罪人,可以肯定的,盗贼葛兰不会如他所描述的那样是个只拿过餐刀的纯洁小姑娘,他不单是个盗贼,还是一个公会分部的首领——但没人能拿出什么证据或证人证明他确实犯下过怎样的罪行,毕竟他之前远在尖颚港,与雷霆堡间隔着海湾与陆地。
而另一个灵魂所属的那个位面里有着许许多多令人匪夷所思的道德标准与法令——全都仁慈地近似于可笑,而它在这种带有愚弄与麻痹的平和氛围中度过了近三十年,可以想象,简直就是又甜又软——在面对着一个兽人、半身人或是食人魔时,它的表现只能说堪堪在巫妖的忍受范围以内,但如果它面对的是一个和他一样的人类,或是和人类差不多的东西,譬如精灵,它的软弱与天真几乎令让一个曾经的不死者发狂。
若是没有死亡之神的诅咒,巫妖很愿意把葛兰留给异界的灵魂——葛兰之前说的很清楚,依照高地诺曼的法律,他已经赎清了他之前的罪,他是清白的,他有权得回自己的性命,但一个盗贼,一个被公会抛弃,无人关注也不受制约的盗贼,他在凡人群集的村落或是城镇中能够造成多大的危害谁也料想不到。
它会怎么做?
前行的队伍已经走出很远,四周陷入一片浑浊而宁静的黑暗,葛兰的手指抚摸着他的臀部,在那儿藏着一块碎裂的黑曜石,薄的就像是一片冰——他偷取并敲碎了一块黑曜石的护身符,从碎片里挑出了最锐利的那一片,这种连手掌也无法刺穿的小碎片放在一个普通人的手里可能连一条鱼也无法杀死,但在葛兰手里,它的致命性绝不逊色于弩箭或是短刀。
现在就算是他也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影子——白色的外袍,就像是个牧师的施法者,他屏息静气,全力以赴地嗅闻和感觉着空气中的气味与动静,盗贼们杀死的施法者并不少!不,等等,或许他身上会有着防护性的魔法,葛兰曾经看到公会里的法师施展这个法师,并将他受到的伤害转嫁到向他刺出刀剑、射出弩箭的蠢货身上——那么这个法师会这么做吗?他有没有预备和学习过这个法术?
葛兰知道自己必须做出决定。
然后他听到了一声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