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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米国佬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华人敢出现在这种地方,当然这个时期的米国到处充斥着种族主义者,自然不欢迎任何有色人种来斯泰雄这种高级夜总会。
“你的拳头很美味么?胖爷正在考虑是拿来做烧烤好呢,还是做水煮好呢,还是拿来喂狗好呢?”重要的主意得出三个,胖子很有原则性的微笑着看着这仨米国佬。
既然别人不让他进去,他又偏要进去,唯一的途径就是放倒对方。
但是为首的米国佬对华人的轻视,让他很不爽,他不爽就想杀人。
“法克,你这黄种猪看来是没被教训过!”为首的米国佬很明显感觉到被轻视了,暴怒上前抡起碗打的拳头就一拳轰向他。
他本来带着微笑的眼神瞬间变冷,对付这种势大力沉的怂货,他在诸多杀人手法的支撑下简直太容易了。
只见胖子的身体轻轻一晃,直接让开了这势大力沉的当胸一拳,而后早已经曲着的手指的手臂忽然抬起,手臂一收,奋力前刺这为首米国佬的咽喉。
这为首的米国佬正在诧异自己的一拳落空,眼前一花,接着就是咽喉剧痛,双手急忙捂住咽喉,满脸的痛苦,双眼圆睁,就这么直挺挺的气绝倒了下去。
对于他来说,杀人就是这么简单!
剩下两个米国佬一瞧,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胖子那张满是肃杀的脸,已经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既然杀了一个,剩下两个也不能留,留下活口给克洛伯报信么?
两个米国佬同时掏枪,可惜还没掏出枪来,其中一个已经被他手中的匕首划断了气管,倒在血泊中。
另一个米国佬正在惊慌的给手枪上膛,被他单手一把抓住了刚上膛。还没退下的机簧,手指已经塞进了扳机的后面,根本扣不动,哪里开得了枪?
“你不觉得跟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动枪很不礼貌么?”胖子厚颜无耻的开着玩笑。完全忘记了自己随身的匕首和勃朗宁,正笑眯眯的看着这个枪被控制的米国佬,欣赏着这个米国佬脸上出现的惊慌和恐惧。
“法克、法克……”这米国佬觉得今天真的是太操蛋了,居然遇上了一个莫名其妙要他们命的华人。
“你的嘴太脏,有辱美利坚合众国的文明、博爱之精神。所以必须死!”说完,胖子抬起了匕首,直接挥向这米国佬的咽喉。
“NO、NO、NO……”这米国佬眼中全是惊恐,可惜他的命不掌握在自己手里,而是胖子手中,锋利的匕首没有一丝阻碍的划断了他的咽喉,鲜血像失控的泉水,喷发而出,差点溅到胖子身上。
接着,这最后的米国佬像一滩烂泥一样倒了下去。
胖子顺势躬身。在尸体上擦干净匕首上的血污,这才直起腰,抽了一口雪茄,这才嘟哝一句:“麻辣个巴子,米国佬真是****面上光里面一包糠,太没什么卵用了!”
也不怪他不满意,在不用枪的前提下,一瞬间就解决掉三个身材彪悍的米国佬,简直跟吃豆腐一样,这有什么意思?
只是希望接下来的克洛伯。能给他一点玩的兴致,否则热身都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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