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大吃三斤,直到洛辉把野猪提到了山上,他才回过神来,追上山去少不了要问长问短一番。
洛辉其实也没有炫耀的意思,只是想逗逗高老头而已,对于他的发问自然是胡诌一通敷衍他了。同时洛辉告诉高老头,不要把自己力气大的事情让别人知道了,免得那些有关部门找上门来讨人嫌。
空气中的雾气逐渐散去,东方照射过来的光线越来越强,天愈发地亮堂了。洛辉和高老头一起去他家拿了口大锅上来,同时拿了一套杀猪用的工具。
两人在山上用山石搭了个灶,大锅架上去打满水,熊熊大火烧一通,把锅里的水烧到沸腾起来,添柴加薪的事情就交给一直在边上打下手的妞妞。
高老头用炊壶打了壶开水,开始烫野猪,洛辉在他的指导下,用杀猪刀刮毛。两人分工合作,野猪的毛被刮了个干干净净,接下来就是开膛剖肚……
高歌做为老猎户,平时在村里有事没事总是客串个屠夫,他对杀猪的整个流程自然是了如指掌的,他的技术更是精湛,加上有洛辉这么个大力神的辅助,半个钟的时间,这头两百斤的大野猪便弄了个七七八八。
接下来高老头清理猪杂猪内脏,洛辉今晨千篇一律的粥不煲了,淘了两碗米,煮上饭。切了两斤野猪肉,然后是猪肝,猪肺。剁了辣椒、姜、蒜等各种佐菜,围裙一系,在后面灶房里施展开了身手。
很快一股浓浓的香味便从灶房里传了出来。把已经忙完手头上活儿。正抽着烟的高老头给吸引了过来。妞妞不用说。早就在门口侯着了。苦苦期盼中,洛辉总算把菜给做好了。
野猪瘦肉多肥肉少,农家土猪肥肉多瘦肉少,而且前者的肉比后者更为紧致,更具嚼性,更香更鲜美,做出来的味道,自然就不需要多说了。两道猪杂也比家猪的要好吃很多。当然关键还是洛辉的厨艺基本上没得挑剔。
津津有味地享受完新鲜的野猪肉后,洛辉拿着把剁骨头的大砍刀,开始对剖成两半的野猪进行瓜分。
两百斤重的野猪在处理完后,除去猪头、猪蹄子、猪内脏等,约摸还剩下一百三四十斤的猪肉猪排骨。洛辉手起刀落,噼哩啪啦一通斩,整头野猪便被分成了一块一块。
高家村这边有高老头、高宗、便宜徒弟鱼蛋一家,差不多了。市里面,自己家、大胖家、高首大叔家、及高中班主任家……洛辉自己只留了二十斤左右的野猪肉,塞进冰箱里。
猪肉瓜分彻底。山头上收拾干净,洛辉交代小黑小白看家护山。把分开的野猪肉装上车,开始一家一户地送。送到村长高宗家里,胖老头接过十几斤重的野猪肉,那个眉开眼笑,肥肉嘟嘟的脸蛋差点没绽出朵花来。十几斤送到鱼蛋家里,他爷爷老鱼和他奶奶感动得稀里哗啦。
把妞妞在幼儿园放下,同时送了几斤野猪肉给孙俪俪,洛辉径自奔了市里面。先去大胖家,再去高首的烧烤摊,然后是高中班主任家。这些地方洛辉都没作逗留,野猪肉一放下人就走。
洛辉最后回了自己家里,没料到老洛居然在家里,正在客厅里看报纸,他指着洛辉手中的那一块足足里三十几斤的野猪肉问道,“小辉,这是什么肉?”
“这是我养的一种新型品种的猪肉。”在老洛跟前,洛辉哪敢说是野猪肉啊,即使他看出来了,也不承认啊。
“哦,你还养了新型品种的猪了?这么快就能宰了?到底什么品种啊?”老洛放下手中的报纸,走过来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一大块肉,不过他是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的。
“这个,暂时保密吧。”洛辉道,这句话成了忽悠老洛的万金油。
“你小子,保密这个保密那个,还不让老爸去你那里看看,你这是准备把惊喜积攒到一起,让我一次性笑到合不拢嘴是吧。”老洛半开玩笑半嗔怨地道。
“算是吧。”洛辉也懒得解释,反正不能说的坚决不说,老洛是更加不能让他去高家村,就这么简单。
“行了,老爸等着你给出重重惊喜的那一天。”老洛也不多问,重新拿起报纸看了起来。
“那爸妈我先回高家村去了。”洛辉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开着车子出了小区。
洛辉找出上次从自己这里把蔬菜西瓜全部买走的那个的胖子的名片,拨通了他的电话。那胖子名叫吴志财,他接到洛辉的电话喜出望外,直埋汰洛辉这么久一直都没联络他,搞得他又去城南市场白守了一阵子。
吴志财告诉洛辉他是开餐馆的,餐馆位于城西城效交界处,名为原野居,并说了具体的地址,洛辉驾着长丰猎豹寻了过去。
原野居面积不大,但装修得非常有品味。确切地来说,是非常有农家味儿。角落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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