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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混沌的时代 第六章:星星之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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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年到过年这一周时间,李文革忙了个昏天黑地。

    要拉起一支队伍占山为王,不过是出点血发个誓喝碗酒再摔个碗这么点事,可是要建立起一支正规的军队,就不那么轻松了……

    李文革的思路很清晰,这年头要啥没啥,连种地的人都奇缺,想在这个时代搞啥科技跃进造枪造炮横扫千军一统天下基本上属于痴人说梦。不要说目前的社会结构和人口基数不具备进行技术革命的工业基础,在现今这种三天两头就有军队打过来打过去的战乱态势下,就连最基本的农业基础都无法确保,这时候来搞什么技术革命,想法很好,可惜只可能是想法。

    李文革很清醒,他老人家在丰林山军区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与会领导同志有座谈会主席李文革同志、副主席周正裕同志、秘书长刘衡同志,这也是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名单)上曾经十分气壮山河地面对着周刘二人看白痴一样的目光挥动着脏兮兮的巨手宣布“我们目前还处于封建社会的初级阶段”……

    什么主义也好,什么口号也好,要解决实际问题,还是要靠扎扎实实的细致工作。

    技术革命暂时搞不得,那么,就搞制度革命。

    李文革目前还没有那个雄心魄力去改革整个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他也没那个资本,这是未来将做皇帝的柴荣和赵匡胤要考虑的事情。李文革的革命,仅限于在丰林山这个总共也就八百多人的半军半民性质的行政区划内进行。

    监军制度的确立是为了保证这支部队在政治上是可靠的,尽管李文革嘴上说得冠冕堂皇,但是从他挑选魏逊这个一贯善于拉帮结伙的家伙来当第一任营监事就能看得出来,这个家伙的目的就是要把眼前的这支小部队变成自己的私家军,这在前营简直是明摆着的事情,也就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自己还满口仁义道德的乱拽。而小年那天李文革对魏逊说的那一大套似是而非的理论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新鲜出炉的魏总监事在上任第一天召集全体官兵训话的时候大声的告诉这些“兔崽子们”,这支军队虽然不姓李,但却只有李指挥一个老大,任何人要是敢于背叛老大,那么他魏大爷就要毫不客气地让他尝尝三刀六洞的滋味……

    魏逊在讲话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他们的李老大站在队伍后面,双手捂着脸,老泪长流……

    魏逊只是一个开始,以后会有更加专业的政工人员加入监军队伍的……李文革自我安慰着。

    不可否认,虽然魏逊的政治工作水平实在是很烂,但是却比李文革那种大段大段的说教和一味的鼓劲有效多了。看着士兵们一个个喜气洋洋眉飞色舞地听着魏逊关于“跟着大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以及“日后有女人有房子有田产”的“政治动员”,李文革很没面子地摇着头走开,看来谈人生谈理想,还真是远比不上谈谈房子票子车子女子孩子对这些人的鼓舞力比较大。

    监军制度刚刚开始,和李文革最初想象的有点不一样,魏监事对士兵们的教育还是没有脱出“威逼利诱”四个字的范畴,不过看士兵们的样子,倒是仿佛对这种教育很适应,不适应的反而是李文革自己这个监军制度的始作俑者。

    不仅仅是监军制度。

    一支军队要真正成为军队,不是把人召集在一起,然后一人发给一杆木枪便了事的。军队,是需要气质的。

    李文革决定花大价钱为士兵们制作统一的军装,就是为了打造出一种这个时代的军队所不可能拥有的气质……

    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但是他知道,当士兵们穿上制式的军装之后,那种荣誉感和自豪感会让他们更加积极更有朝气,虽然现在他还不知道这究竟能给手中的这个营带来什么本质上的变化,不过他却知道一定会有变化。

    整齐的军姿,制式的军装,严格的等级,精良的武器,这些都是一支近现代军队必不可少的组成要素,这些都是形式,但是这些形式都是几千年的军队发展史所积淀下来的精华所在。李文革坚信,这些形式之所以被总结归纳出来,绝不是没有道理的。在这一点上李文革绝对相信过去人的经验和智慧,比起自己那可怜兮兮的创造力,前人的经验更值得依赖。

    在这些工作都逐步展开之后,军纪的问题便被逐步提上日程了。

    成熟的规章制度任何时候都要比个人的能力和品德更值得信赖,在军纪的问题上,李文革已经整整动了几个月的脑筋,他试图根据这个时代军队的特征制定出一套合乎实际的部队纪律规范。

    在经过长时间痛苦的挣扎和思索之后,李文革放弃了这个努力。

    他召集了自己所有的亲信军官开了一个会,来商讨军纪的制定,在这个会上他做了一番纲领性发言,主旨只有三项。

    第一,一切行动服从指挥。

    第二,不取黎庶一分一毫。

    第三,一切缴获要上缴归公。

    毫无新意,李文革心中暗自鄙夷自己的可耻行为。

    这只是他自己的感受,军官们对这三条简单明了但却包罗万象的军纪却是极为佩服的,话语简单明了,涵盖广泛,几乎每一条都切中要害。对这个时代的军队而言,临阵抗命、滋扰百姓、抢夺战利品几乎是在任何一支军队中都存在的痼疾。就是号称战斗力极为强悍的府州军,也很难避免骚扰老百姓和私下抢夺战利品的行为发生。

    但是军官们并未因此而觉得这三大纪律不可执行,这个年代的军队之所以存在种种问题根本原因是因为拖欠军饷和官兵差别巨大。而在李文革的前营中,这两个问题都不存在。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和研究之后,彰武军前营终于拿出了一套虽然简单却成体系的军规军纪条文,这份文件之短堪称一绝,比起古代军营中的“十七禁五十四斩”,这套规章简直超级人性化,以至于在公布之后很长时间之内很多士兵都不知道这是军纪。

    这份只写了两页麻纸的军纪大概分为三部分:三大原则,三大纪律,五要五不许。

    三大原则是这支新式军队的建军之基,即实兵实饷原则,官兵平等原则,下级服从上级原则。

    三大纪律则是这支军队的立军之本,即一切行动服从指挥,不取黎庶一分一毫,一切缴获要上缴归公。

    五要五不许则是三大纪律的一些实施细则,即内务要整洁,与黎庶说话要和气,买卖要公平,有借要有还,损坏要赔偿,军官不许奴役士兵,不许调戏妇女,不许侵夺同袍财物,不许盗窃贪污军队财产,不许破坏军装、军械和盔甲等配发品。

    这五要五不许,则是李文革在八项注意的基础上提出来由集体讨论完善的,其中五要几乎照搬八项注意,而五不许当中则将八项注意中的军官不许打骂士兵改成了军官不许奴役士兵,去掉了不许虐待侮辱俘虏的条款,又增加了不许侵夺他人财物,不许盗窃贪污军队财产,不许破坏军装、军械、盔甲等配发品三条新内容。

    除了这三大部分之外,李文革还另外提出了士兵的三大权利一说。

    所谓士兵的三大权利即,士兵有获得军饷的权利,士兵有向上级监军投诉军官的权利,士兵有保护自己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相应的,大家又总结出了士兵的三大义务,即士兵有参加训练和战斗的义务,士兵有服从命令遵守纪律的义务,士兵有帮助救护黎庶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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